淡水书院
会员书架
首页 >历史军事 >异域之星球领主 > 第1196章承包经营

第1196章承包经营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作为於敏华眼里的成功人士,於敏华相信她们的判断。从石家县动身之前,於敏华已经在两位姑姑的帮助下租赁了三处房产,与靓点茶楼状况相似,於敏华预估三个场地经营一年毛收入五万金币不成问题,去除税赋经营成本等,缴纳隆盛娱乐三分之一分红之后,每年纯利润在一万五千金币至两万金币之间。  十万金币抵押金每年等于五千金币,因此於敏华很愿意与隆盛娱乐签约,谈及石家县的市场潜力,於敏华虽然很看好但她并不是很清楚,看到两人的调研资料於敏华非常吃惊,自己就在石家县生活,竟然还没人家了解石家县的状况。关键是自己仅从普通平民的角度看市场,人家这两人的调研不但有平民市场规模,更有整个石家县中高档市场潜力分析,同样玩一局,用时应该差不多,可投资不同环境不同收费标准可相差十倍百倍。  一上午时间都在分析研究石家县的市场,午餐过后於敏华才开始研究合同,她没想到隆盛娱乐竟然把整个石家县市场交给自己承包打理,这可是个年营业额过亿的市场,自己何德何能隆盛娱乐竟然这么信任自己。於敏华不能不有所怀疑,隆盛娱乐仅要求自己抵押十万金币为保证金,就把产值过亿的市场委托自己承包经营,赚了钱一切都好,将来十万金币保证金归还自己,赔了的话保证金补偿隆盛娱乐。  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於敏华并没有被巨大的喜悦冲昏头脑,整个下午她都在认真研究合约,寻找合约中是否给自己暗埋陷阱,并且不时与两人交流沟通,但她就是找不出什么疑点。一旁相助的两个人也不清楚其中原因,他们俩也认为这是一份於敏华单方面受益的合约,隆盛娱乐虽然没吃什么亏,但所有的风险等于隆盛娱乐承担,做生意都有风险,鲜有单方面承担风险的合同。  这两个人各自还有一份与於敏华的私人合约,於敏华需以税后月薪一万金币的高薪聘请两人,并且需负责两人的差旅费用,解约权归两人所有,於敏华不得擅自解约。这两个人是请都请不动的高参,月薪一万多虽然听起来很吓人,可和未来一年的收益相比,一万金币真算不上很高,别的不知道,东方厂月薪过万的数以千计,自己等于今后是这两个人的老板。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