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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期而遇李晓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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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约会的话,”她把眼眸调皮地转了一下,把那个“话”字的尾音拉得足够长之后,才又继续道,“那我给白郡联系一下,看她能不能出来,我们小聚一下吧,她一直都念叨说,抽空再聚聚,抽空再聚聚的。”

他心里过电一般猛然抽搐了一下,觉得她的话很是意外,他压根就没想到她会如此安排,而且这个节奏未免也有些太快了,他一时还难以适应。大约是为了排遣心中强烈的悸动和不安,他故意提高了一些声音回道:“鄙人虽不是那种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大帅哥,但是怎么着也有自己的约会啊——”

他非常调皮地学着她的样子,把眼珠子在眼眶子里别别愣愣地划了个大圈,最后把目光定定地投射到她那微红发亮的前额上,只是没把最后一个字的尾音像她那样拖得足够长而已,等他感觉到已经把她的表情特质学得足够贴切之后才把剩下的话说出口:“那就是,等着和你们两位大美女约会。”

她听后也笑了,虽然他的话也不是很好笑。

玩笑就得是这样,要在恰当的年龄和恰当的人在恰当的时间开恰当的玩笑才会体现出玩笑的本来价值,否则开玩笑的人本身就会沦为一种玩笑,并且事后一想起来就会觉得更加尴尬。

她优雅从容地从办公桌上拿起一部珍珠白颜色的手机,轻轻地弹开翻盖开始拨打电话。那是一部非常新颖时髦的三菱小菲手机,特别适合她那略带忧郁的气质。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又是一番闺密之间的私密话,她和白郡到底在一些明话之外还说了些什么暗语桂卿是不得而知的。不过他能够看得出她今天的情绪很好,那是一种无限接近于兴奋,但是又隐隐地受到她那贤淑秉性严格制约的欢快心理。正像愤怒从来都难以掩饰一样,愉悦的心情也是怎么都藏不住的,尤其是在关心有些暧昧的异性面前。

“白郡说了,”通话结束后,她杏眼含情地微笑着对他道来,好像白郡才是她心中最真的上帝一样,“今天下班后她请咱们两个去她家玩,就不在外面吃饭了。”

“咱们两个?”他故意加重语气重复着这四个字,粗俗之气汹涌澎湃而自己却毫无察觉。

他虽然一时陷入了盲目而混乱的境地,但却敏感地意识到他和她之间现在表面上看起来比较熟络,也比较知近,但是实际上两人之间还是隔着一条天河那么宽的时空距离。这个距离是他绝对难以跨越的,也是充满神秘莫测气息的,这个距离并不比他和白郡之间的距离近多少。当然,这两种距离从本质上来讲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他明白这一点。

他和白郡之间严格来讲充其量只能算是异性知己,永无彼此真正贴近的时刻,关于这一点他很清楚,白郡更清楚,因为她是一个冰雪聪明且思想深刻的女孩,而且又见多识广,阅历丰富,怎么会不明白呢?

他和晓樱之间,因为毕业后的接触来得太突然太意外,让他几乎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所以有些措手不及,不懂得如何去主动自然地和她交往。也许在上学的时候他曾经爱慕过她吧,但是谁又能说得清楚那是怎样一种感情呢?如果他曾经爱慕过她的话,那么现在他应该有些不好意思才对。如果不是的,那么他应该更不好意思才对。可是,他眼下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所以他也搞不清楚他在以前是否真把她往心里放过,往脑子里装过。正是在这一点上他感觉有些对不住她,或者说配不上她。一个精致美丽的女孩子主动和他交往,而他却不能确定过去是否真正喜欢过她,这的确是一种可怕而可悲的罪过,因此他不能原谅自己。至于她曾经怎样看待他,他更是完全没有概念,连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掌握。他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把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那些本应该阳光灿烂、春风拂面的日子,他也许都给轻易地辜负掉了。这是一场不平衡、不对称、不完美的对于双方来说都是第一次的心理探试,仿佛一个人在黑夜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而另一个人则躲在更暗处静静地观察一样,主动权在谁手里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了。

想到此处他觉得其实任何比喻都是不恰当的,无论这个比喻有多么的妙趣横生,多么的新颖别致,都不足以表现出事情本身最真实最独特的那些东西。不仅如此,说不定那些自以为是的比喻还会把事情本身给扭曲、变形或失真了呢。人们往往会自作聪明地以为通过这些通俗易懂比喻,根本不用费多少劲就能让旁人明白很多原本难以理解的所谓真理,而恰恰忽略了真理本身其实都是极其朴素和真诚的,压根用不着劳心费力地去妄加诠释。比如现在,他只要心动了就好,其他的又何必再多言?这又不是一种多大的罪过,用不着去内过去的疚、伤未来的神和担无关的忧。正如春天醒了花就开了,秋天来了风就凉了,如此而已。

“哦,你也可以带你的女朋友去呀,”她望着有些痴气的他热热地回道,“那样更好,让我们也领略一下未来嫂子的迷人风采。”

“李大小姐,你想好了再说吧,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他故作深沉地提醒道,其实也不知道下一步该说什么。

“咦,难道我说得不对吗?”她是真疑惑了。

“关于你的建议,我有两个办法去实现,”他带着十拿九稳的意思微笑着说,似乎这才考虑好怎么说话才最富有技巧性,“一个是用最快的速度去临时现找一个女朋友,带她去;另一个办法是把带去的人变成我的女朋友。”

“噢,你这家伙原来这么油滑啊,我真是没想到,”她趁机讥讽他道,开心得有点不要不要的,“我看你是不可救药了。张大公子,你也想好了再说啊,我也给你一次机会,重来吧。”

“哇,再来一遍,你确定?”他问,显然有些半熟的意思,不过幸好他平常不是半熟的人,多少为他挽回了些影响。

他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市里为一个新建的水库征名,他曾经和朋友开玩笑说,既然那个水库从形状上来看像半个天然的湖泊,而所有征集入围的名字又全都带个绕不开的“湖”字,那干脆就叫“半湖”吧,叫“半湖”也比最终获得一等奖的那个叫人匪夷所思的“人参湖”强一百倍,因为鹿墟市又不产人参。另外这个“半湖”和半熟谐音,可谓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群众又好念又好记。

“讨厌啊,你这小子!”她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了,而“讨厌”这两个字曾经是她平日里最耻于说的,因为她觉得这个词太矫情、太做作、太欲拒还迎了,如果不小心用错了场合和对象还太伤人心了。

她一不小心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真是得意便忘形,一高兴就露出马脚。一个清清白白、干干净净、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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