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丈夫天天不想着去挣钱,反而天天到处闲逛,不见人影。这在十八岁的夏兰兰看来是最不像话的事,一口气没上来就病倒了。 但是在三十多岁的夏兰兰看来却是无可厚非。 十八九岁,才是刚刚成年的年级,想想前世那些同龄的男孩子还在上高中或者大学呢,整天不是打打游戏就是和朋友吃吃喝喝,被家长逼着学习可以说是最辛苦的事了。 如果说让那些孩子去给人盖房子肯定是没有人愿意的。 夏兰兰带着前世的眼光和阅历,对这件事是不放心上的,笑了笑,“妈,您放心吧,明北回来我肯定不和他吵了,他不愿意去就算了。” “哎,哎,这就对啊,两口子什么事儿说开了就好了。这吵来吵去最伤感情了。”徐金花看着儿媳答应了,就像完成了一项大事,高兴的连连拍手。 她脸上深深的法令纹都似乎因为放松而平整了些。 徐金花觉得今天小儿媳难得得好说话,正想着趁热打铁多劝两句,刚刚张嘴,隔壁就传来了打孩子的哭闹声。 女人尖锐的声音穿透力极强,“饿什么饿,一天天就知道吃饭,啥也不会干。到饭点了就喊饿,我不知道饿吗,哪有人做饭吗?你要是会做饭不就用不着挨饿了。” 指桑骂槐的话显得极为刺耳。 徐金花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收了起来,慌了慌张站起来,“兰兰啊,那你好好歇着吧,千万别再生气了,妈先回去了,那边还等着吃饭呢。” 徐金花性格向来老实,夹在两个儿媳妇中间左右为难,她心里像喝了碗黄连水一样苦。 现在小儿子不在家,还把小儿媳气病了。自己这个当婆婆的可不得替小儿子照顾好家里,就怕儿媳妇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而在大儿子家里,她常年跟保姆似的忙里忙外,好不容易抽空到隔壁看看,隔壁就骂上了,这哪是骂孩子啊,七八岁的孩子哪会做什么饭,这分明是在敲打自己这个当婆婆的。 徐金花觉得自己就是受气的命,家里三个儿媳妇都是厉害的。 这两天小儿媳生着病又在气头上,话里难免带着点火气。可家里大儿媳也不是省油的灯,只怕当婆婆的少干一点。 哪怕是现在赶回去,大儿媳妇也少不得了说闲话。 夏兰兰也听见了隔壁的叫骂,看见婆婆手忙脚乱的向外走,想要站起来送送,刚刚趿拉着鞋站起来徐金花就已经走出门没了身影。 “唉……”夏兰兰望着空荡荡的院子,不由叹了一口气,也有几分同情自己这刚刚认识的婆婆。 都说养儿防老,可这儿子娶了媳妇反而要处处压着婆婆一头,在夏兰兰看来反而不如老两口自己过日子舒坦。 夏兰兰顾不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这一站起来,肚子就开始咕噜噜叫个不停,想来原主这一天都在床上躺着,还没来的及吃饭。 正所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苦了什么也不能苦了自己。 夏兰兰揉了揉抗议的肚子,拿起炕上的鸡蛋进了厨房。 别看前世的夏兰是个身价不菲的大老板,但是在没发迹前也是要自己给自己做饭吃,练就了一身的好厨艺。夏兰兰看了看泥巴垒成的灶台,熟练的拿起旁边的干柴生火做饭。 夏兰兰心里得意的想,多亏小时候跟着爷爷奶奶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这种农村的土灶可难不倒我。 她打量一圈,冬季的蔬菜稀缺,原主在厨房的地窖里摆了一圈的白菜,土豆,萝卜等能越冬的蔬菜。 橱柜的上面还装着小半袋的白面和大米,封口被扎得紧紧的,看得出主人的珍惜。 夏兰兰打开盛放猪油的罐子,里面还剩罐底薄薄的一层。 她拿勺子挖出油均匀地淋在锅底,磕进两个鸡蛋用小火慢慢煎熟,小心的翻面儿,不一会儿两个煎得金黄诱人的鸡蛋就出锅了。 夏兰兰把原主囤的土豆白菜拿出来削皮切块,炒了一个醋溜白菜和红烧土豆块。又去地窖拿碗舀出一碗米仔细淘洗干净,闷在锅里等着开饭。 刚刚把饭菜端上桌,夏兰兰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米饭晶莹软糯,即使是简单的炒菜也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夏兰兰坐下,拿起的筷子正准备大快朵颐。 “呼——”挡风门帘从外面撩开,寒风夹着雪花刮进来,夏兰兰下意识转头面向墙内躲避这股寒流。 “哎呀,今天晚上风可真大啊,” 来人一进来暖和的房间赶紧抖动抖动身上飘着的雪花,把藏在棉衣口袋里的双手拿出来相互摩擦,搓热乎了贴在冻红的脸上,长舒一口气,这才觉得舒服。 他活动活动脖子,把棉帽子摘下来拍打两下挂在门口,一抬眼发现夏兰兰正眼睛不眨地看着自己,看看桌子上摆的饭菜,未语先笑,笑容灿烂的把昏暗的小屋都照得亮堂了,“媳妇儿,吃饭呢。” 笑容甜,喊得更甜,一声“媳妇儿”的含糖度让夏兰兰这棵老树的心肝都颤动一下。 夏兰兰细细打量来人白皙的脸庞,一双剑眉飞入鬓间,狭长的眼睛因笑意微微弯曲,鼻子高高挺拔,五官分明。 两颊被冻出红晕还没散去,显得有些滑稽,却也平添许多活力与朝气。 来人正是这家的男主人,夏兰的丈夫“沈明北”。 夏兰兰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八十年代的农村男人可以让她用“白皙”来形容,但是再一想又觉得十分恰当。 沈明北是真的白啊。 他本来生下来皮肤就白,是不容易晒黑的人。再加上他平常也不干累活,风吹不到雨淋不着,养的皮肤白白嫩嫩。 沈明北走在村里,很多妇女都不如他的皮肤白,人家家庭主妇也不像他一样游手好闲,不仅农忙季节要下地忍受风吹日晒,平常还要围着锅台打转,油烟吹着,哪有他过的舒服惬意。 夏兰兰看着这张脸,心想怪不得原主让他去城里给人盖房子他不愿意去,就按自己来说也不愿意让他去,这细皮嫩肉的怎么能经得起风吹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