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逼宫
找出物证,去左证一些事实或谎言。 尤其监察官代表了魔法师之间的法律,言出法随说得就是这么一群人,所以监察官的品德是备受重视的。但一个群体中,有好人就会有败类,更不用说每个人都还会有各自的立场与想法。 这些东西凑在一起,就成为了污蔑人,但却不容质疑的铁证。 假如某人很能打,大可把这群人揍趴下了,没道理也会变有道理,有证据也能当成没证据。偏偏自己是势弱的一方,所以这个方法行不通。 但毕竟这所学院是自己建立的,为了永续经营,为了避免人走政亡,自己在方方面面的规矩可是规划了不少。而那些规矩可是经过公告,以及当时学院内的所有成员,包括教员和学徒签字认可的,而不是自己订爽的。 而拿学院的内规来做最后的抵抗,也实在是逼不得已。林像是要给自己壮胆,从书柜上拿下那本厚重的学院章程,重重地放在桌上后,说:“学院的运行,并不是靠着一闪而过的念头,便做下举足轻重的决定,学院有学院的规范。在教员的任免规范上有清楚载明,在合约期间,除了违反重大规定与教员自愿离职之外,除非经过学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弹劾,才能强制解职任何教员。哪怕你是学院的拥有者,也没有资格将我解职。” 会这样规定的理由,一者,教员的薪水真的不算高,对普通魔法师来说。所以只要有人自愿离去,学院方并不会加以限制与阻止。毕竟教得都是些最基本的基本魔法知识,能成为正式魔法师的人,这一方面绝对没问题。 再者假如真的不适任,三分之二的高门坎弹劾,已经足以证明该教员恶行重大,且在学院明列的禁止事项之外。这样的人被辞退,算得上是合情合理了。那自己算是这样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