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试探
本来喧闹的一楼顿时静了下来,然后便是震耳欲聋的呐喊声。 “看,是心岚姑娘!” “她身边的是谁?竟然跟在心岚姑娘身边!我的心好痛” 从众人的呐喊声中秦朗证实了猜测,这位果真就是来燕楼的新花魁。 只是没想到,这位心岚姑娘人气竟然这么高,看这些人狂热的样子,比之前世那些追星族也不遑多让。 心中不由有些好笑,这些人中恐怕有许多人都没见过这花魁的模样,也不知他们这般狂热作甚! 这女子究竟有什么魔力?竟然引得富商高官,名流士子争相追捧。 “阿朗,你们要走了?”李崇义眉飞色舞,一脸的志得意满。 “是啊,待得时间也够久了,打算回去了。”秦朗扫了一眼白色女子便收回了视线:“你走不走?” “别啊!”李崇义急忙跑过来:“着什么急啊,再待一会儿,心岚姑娘想跟你认识认识。” “跟我认识?”秦朗纳闷的看了一眼花魁心岚,正对上一双盈盈含水的魅惑双眸。 只看眼睛,便可预想面纱下的面容该是何般绝色,怪不得会引得这么多人追捧她。 不过,不是说想见这花魁一面很是艰难么?不但需要大量的银子,还需要有过人的才华?怎的会想跟他结识? 心岚冲秦朗福了一礼:“奴家心岚,见过秦侯。” “免礼。”秦朗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伸手去扶。 不管这女子的身份如何,毕竟自己兄弟喜欢,他自然要避嫌,更何况他并不那种见了美色便走不动路的人。 在这一点上,秦朗做的十分到位。 哪怕就是小程的子桑姑娘,若无必要,他也从来不会与她多攀谈一句,从不做让人误会的事情。 “别在这站着了,回雅阁。”李崇义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拉着秦朗就往回走。 秦朗无奈,只能带着众人随他一起,再次回到雅阁。 来燕楼的人手脚还挺麻利,他们前脚出门,后脚雅阁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 看到他们过来,来燕楼的人十分有眼色的上了茶水,才退了出去关上门。 双胞胎两人时不时的看向心岚,不过目中却没什么淫邪之意,只有满满的好奇。 席君买那个家伙就不用说了,心思从来不在此处。小程倒是笑容满面,能和子桑多呆一会儿,他自然是十分欢喜。 秦朗手中握着一杯茶,慢条斯理的喝着,却没有开口。 他和这花魁姑娘不熟,与他更没什么交集,实在觉得没什么话好讲。 心岚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也不说话,只用一双含情目不住的打量秦朗,察觉到她的视线,秦朗皱了皱眉,心中微微有些不喜。 这姑娘是怎么回事?她是被崇义带过来的,没事老盯着他做什么? 一时间,气氛有些静谧,李崇义有些尴尬的看了一眼心岚。 “奴家以茶代酒,敬秦侯一杯。”心岚姑娘伸出纤纤素手端起茶杯举起,灯光下,那双手更显得晶莹如玉,似蒙了一层光辉一般。 秦朗看了一眼李崇义,端起茶杯轻啜了一口:“不知心岚姑娘有何指教?” “不敢。”心岚轻笑一声:“心岚初到长安,便听说秦侯仙人子弟的大名,早就想一睹秦侯风采,只是心岚命苦,沦落风尘,此等身份不敢上门拜见,实在有些遗憾。” “本以为此生无缘与秦侯结识,却不料天从人愿,认识了李家郎君,这才托了李家郎君领着奴家,来拜见秦侯。” “心岚姑娘过誉了。”秦朗淡淡的道:“本候也不过一普通人而已,是坊间传言过誉夸张了。” “秦侯何必过谦。”心岚依旧轻轻柔柔的笑着,眸中含着一丝笑意:“心岚在长安也算薄有虚名,着实听说了不少秦侯的事迹,实在令心岚仰慕不已。” “听说秦侯十分有采,梅园诗会之时两首大作令长安人争相追捧,一日之间长安纸贵,此等风采,奴家拜服。” 说着,心岚瞟了一眼李崇义顿了顿又道:“若是所料不错,今日李家郎君拿来的那首词,想必是出自秦侯之手。” 李崇义正摇扇子的手顿住,眼中闪过一丝尴尬。 他实在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露馅了! “心岚姑娘何出此言?为何会觉得那首词是本候所做?”秦朗挑了挑眉,对这姑娘的敏锐有些惊讶。 “奴家在来燕搂挂彩之日,李家郎君已来过一次,上次的字迹与这次截然不同,并且”说到这,心岚顿了顿, “哈哈。”李崇义尴尬的笑了两声:“心岚姑娘好眼力好记忆,竟然还记得李某字迹,李某真是荣幸。” 他心里明白,心岚没有说出口的话是为他留面子,他有多少墨水心里有数。 这心岚姑娘记性如此之好,与诗词一道也是颇为精通,既然能够记住他的字迹,定然也能够记住他做的诗,两相对比一下便知,今日的那首词定然不是他做的。 心岚自谦的一笑:“记得李家郎君的字迹是因为心岚认真对待每一个人,不管诗词的好与坏,都是一番心血,怎可辜负?” 秦朗听了这话却是一怔,从里面听出了不同的意味。 他本以为这花魁心岚是因为有过目不忘之能,却不想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过是一些无聊人士追捧之作,想必其中优质诗词寥寥无几,李崇义就更别说了,写首打油诗还可以,若是正正经经作诗是不成的。 想必之前的大作,定然也不是什么好诗,可这心岚姑娘居然也能记得住! 记住诗词就不说了,连笔迹也记得这般清楚,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若是没有专门的培训和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又怎么会记这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想到这他看向心岚的目光有些幽深:“不知心岚姑娘是哪里人?” “奴家乃江南杭州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