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第 211 章(捉虫) 奥尔的烦恼(……
r> “哟!!!!”警车上的人们并没听清楚两人的全部对话,但都能猜到个大概——感情好,又刚刚小别了一下的伴侣,当然是~嘿嘿嘿~~啦~ 不过坐在车上的奥尔,还是要小小地破坏一下气氛的:“向哈勒姆发个消息,问他们谢弗瑞情况怎么样了?” “谢弗瑞?你抓到的那个假狼人?” “半假,他有着不属于人类的力量,至少不是他那种体型的人类能够拥有的力量。不过我觉得他混的也不一定是狼人的血。” “你怀疑他跑了?” “我怀疑……他被他的仇人劫持了。” 他和那位晨曦之间毫无信任,但关于谢弗瑞这件事,那家伙既然主动坦白是他的人把囚犯带走了,也就没必要对他撒谎。但是,到底什么是洋娃娃? ——某个陌生的房间里,谢弗瑞刚刚从昏迷中苏醒。他看起来状况不错,穿着纯白的华丽长裙,长发用优雅的珍珠发卡盘起,细小的耳垂与白皙的脖颈间点缀的是与发卡同系列的耳环与项链,仰面躺在一张柔软的红色长沙发上。 被奥尔揍得肿成核桃的眼睛已经彻底痊愈了,脸上被割伤的痕迹也不见了任何痕迹,他的脸神奇地恢复到了毫无瑕疵的状态,手脚一直折磨着他的剧烈疼痛感也消失了。陌生的环境没让谢弗瑞惊恐,他的神色间反而带着一丝得意。 谢弗瑞想坐起来,活动活动身体,可他的行为只是让脑袋前倾,带动着身体抖动了一下。谢弗瑞露出几分疑惑,他刚刚以为自己是四肢麻木,但是,这种麻木也太彻底了,他醒来已经有一会儿了,却连指尖都无法移动。 他在长沙发上尽量挪动着身体,终于,谢弗瑞成功蹭掉了肩膀上的半截袖子。 低头看着自己的肩,谢弗瑞发出了凄厉的惨叫! 原本圆润的肩头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陶瓷娃娃般的关节…… 回去的路上,没人询问奥尔在那边的经历,他们一直都知道,这位王储殿下虽然善于破案,但他并不喜欢把它当成可以炫耀的资本。 反而是众人七嘴八舌地向奥尔讲着他离开期间,鱼尾区发生的案子——除了小偷小摸外,这里还发生了一起差点死了四个人的大案。 “那家伙真是个畜生。” “那位女士怀着六个月的身孕,因为过度惊吓而早产,孩子没能活下来。” 有一栋房子着火了,不过,感谢鱼尾区有着充足的警力,还有现在基本上干着辅警差事的长沟帮帮众,以及十分团结的普通民众——不能说这些人都是忠于规则,或热心助人的好人,但当他们周围的整个体系都在向上,并且上级严守规则的情况下,很多事情也不会明目张胆,他们至少也得做个样子。 总之,所有人在发现浓烟后,反应都很快,很多人第一时间冲进建筑里救火。 然后他们发现,这房子的一楼没人,二楼的几扇门却用锁链锁得严严实实,甚至有两扇门上封着木板。而搭梯子直接从二楼阳台进入室内的人,也面临着相同的问题,门上挂着铁索,窗户用木板钉死了。 而隔着厚厚的木板,人们能听到里头拍打的声音,还有孩子的尖叫。 假如,只有人类,要迎着浓烟和火星子,弄开被封得严实的门窗救出里边的人,实在是有些困难。但有狼人和血族,他们能空手掰木板,总算是在火势蔓延开前,把里头的夫妇俩与他们的两个孩子救了出来。 男主人被打破了头,女主人衣服破碎,腹痛并出血,已经要小产了,四人都有轻微的烧伤,并因为吸入大量的浓烟无法出声。 然后房东回来了,他是个中年男人,他第一时间跑向女主人,抱着她嚎啕大哭。 从这家伙的嘴里,人们得知原来这对夫妇俩在住进他的家里后,很快女主人就和房东发生了私情,就连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房东的。本来女主人已经要和她的丈夫离婚,嫁给房东,可没想到房东出去一趟,就发生了这样可怕的事情。 不过他话刚说完,就有一个邻居冲了出来,大骂房东无耻! 说这个房东一直骚扰那位女士,夫妻俩不堪其扰,最近已经决定了搬家。 两边各执一词,不过,一直努力敲打窗户是母亲和她十二岁的大儿子,另外一个六岁的孩子和男主人一起被放在浴缸里,浑身被水浇得湿透——一个要谋害自己丈夫的女人,会做这种多余的事情吗?如果是丈夫要和妻子同归于尽,也没有哪个母亲会敢把自己的孩子放在他身边。 后来男主人醒来,能够写字了,果然指证房东。 他们刚搬来几天,这房东就开始骚扰妻子,并且情况越来越恶劣,他甚至认为妻子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可他们搬过来之前,妻子就怀孕了。 两人要搬走,这家伙劝阻无效,就开始在门窗上钉木板,以防他们把房子里的东西偷走;又在门上钉新锁,防止他们搬出去后又回来偷东西。 夫妻俩以为他只是最后给他们找麻烦,认为忍耐两天就好了,就放任了。谁想到房东竟然疯狂到这个地步。 他的这些行为,邻居也都可以证明。 至于为什么夫妻俩不尽早搬家?穷人找住处很简单,富人找宅子也很简单,找房子最难的就是中间位置的,他们得考虑与工作地点的距离,考虑舒适、安全,还得考虑这个地点是否体面,能在他们与朋友同事交际时,不会丢脸。 他们已经是新搬来的了,短期内再想重新找房子,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索德曼这边租房当然也是要交押金的,这一般是两到三个月的租金,这也是一大笔钱。 那么一个奇葩的房东,必定不会老老实实地把押金还给他们。 男主人说最近两天就要搬家了,他们的速度已经很快了。谁能想到那个疯子疯到了这个地步呢? “不过这家人还是决定继续住在鱼尾区,对他们来说,这里是最好的街区了。”说到结尾时,达利安叹了口气,“我觉得这应该是夸奖,却又觉得怪怪的。” “我明白。”奥尔点点头,“因为对方很明显是矬子里头拔将军,可矬子里的将军,还是矬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