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 第 282 章( 捉虫) 彩虹丘
282 卷宗里当然还包括了罗莎丽的验尸报告, 但奥尔看了看验尸报告的公章不是任何一处警局的,而是“佩特兄弟诊所”。也就是说,很可能验尸是由受害人家属自费进行的。 这是当地警局把案子直接打成了自杀吗 奥尔皱了皱眉, 继续看验尸报告。 遗体被送去验尸时, 尸僵已经开始缓解,根据验尸法医估算, 死者被送到他的验尸台上时,死亡时间应该在三天之内。 尸体呈双手双脚下垂状,眼睛突出有大量出血点,舌头垂于唇外。口腔里发现了几根棉线,耳后与下颌有大量抓伤。舌骨断裂,脖颈上只有一道出现在耳根后的勒痕。 手脚上有轻微捆绑痕迹, 肩膀与颈后有被切割掉的皮肉,切口平滑,为死后伤。指甲内有皮屑,不能确定属于死者或凶手。大腿部有指痕, 死者的器官上没发现强迫侵入的痕迹,也没在死者体内发现j液。 验尸的医生写了一行小字怀疑凶手曾经意图与死者发生关系, 但没能成功。这句话后边有几个点, 像是医生用笔轻点着验尸报告在犹豫着,后来他还是又加了一行字。 为医生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这位验尸官也是个人才。 被害人体内的婴儿发育完好, 大概二十五周左右,是个女婴。 尸斑都集中在前臂、手足和小腿的位置, 其它位置没有尸斑。 另外,死者的服装没有任何破损。 奥尔仔细打量了一会儿两道伤口的照片,伤口呈椭圆形, 大概掌心大小,确实切口很平滑。而且受害人虽然怀孕,但依然体态苗条,她肩膀与颈后的肉都不多,这两处伤口干脆利落地削掉了表层的皮肤,几乎没怎么伤到下面的肉。 奥尔出于好奇和无聊,在繁星公园时,也看了些手术,娜塔莉的、正式医生的、实习医生的,谁是菜鸟谁是大佬很容易分辨出来。 而死者的这个伤口,反正菜鸟是割不出来的。 还有死者的衣着照片,白色碎花衬衫、深蓝色马甲,深蓝色长裙,白色长筒袜,黑色皮鞋。黑白照片没有颜色,但是有标记。 看见奥尔抬头,路易斯立刻说“这案子在尸体发现的当天,就被当地警局定为了自杀,罗莎丽的母亲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够帮助她找到凶手。这个案子您怎么看” 她没问奥尔是否也认为这案子是自杀,那是对奥尔名声的侮辱。这个案子,也只有那些又坏又蠢懒得干活的家伙,才会明目张胆地说是自杀。 “我想问一下,死者被发现时,能确定死亡时间吗” “警方不能。”路易斯叹了口气,“但是我询问了目击者,他们曾经触碰过被害人,表示被害人已经非常凉了,像冰一样,又说被害人被他们触碰后十分僵硬,像是块吊起来的木头,所以,被害人至少死亡了八个小时了。 而他们发现被害人时,是早晨九点左右,所以,被害人应该是前一天的凌晨左右被带到案发地点杀害的。” 彩虹丘这个地方奥尔知道,它是索德曼的知名野餐地。虽然索德曼有各种公园,但像晨光公园那种高级地点,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花那笔钱的,其他的公园如繁星公园之类的又不适合野餐。所以,人们就开始向郊外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 彩虹丘原本没名字,就是一片普通的山丘地,属于某位公爵的私人财产。几十年前有一对小夫妻到彩虹丘野餐,正好被打猎的公爵发现。小夫妻被吓坏了,不过公爵是一位豁达的人,不但没有惩罚这对小夫妻擅闯私人领地,甚至直接宣布开放彩虹丘。 到现在,土地的主人应该已经是公爵的儿孙了,彩虹丘依然是索德曼最有名的野餐地。 现在天气逐渐入秋了,不再是最合适野餐的季节,但一个月前夏末的时候,每天前往彩虹丘的客人,绝对不会少。 凶手虽然是在夜晚行凶,但却选择了一个来客颇多,必定会很快发现受害人遗体的热闹地方行凶,为什么单纯的炫耀不,死者遗体上“他人”的痕迹除去割伤外,其它都被清理得很彻底,没有“这是我的所有物”、“我的作品”之类的暗示。 隐含愧疚希望被害人被发现,也不对,受害人就那样被吊在那,展露在所有人面前,有遗书却毫无尊严,就像是那些被执行了死刑后,示众的罪人。 或者奥尔想想那份遗书,自杀本身就被三大正教认为是罪,遗书中死者也多次“承认”自己的未婚先孕是一种罪。当然,这些都不是死者的观点,而是凶手,那么站在凶手的角度,他渴望所有发现死者的人,都认为死者是“罪人”。他在通过这种行为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 “医生在死者的胃里有什么发现吗” “胃您指的是切开胃,把里边的东西倒出来吗” “是的。通过未消化的食物,或许可以寻找到一些线索。” “验尸报告里没有,应该就是没有。” “请不要内疚,这也是最近警方的验尸官新加入的尸检项目。那么,根据目前这些情报,我有了一些推测,只是推测。根据后续线索,部分推测很可能被证明是错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请说吧。” “好的,凶手非常可能与死者认识,他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死者的个人情况,能够得到死者的信任;凶手很可能是厨师或医生;他应该有一辆自己的马车,或者至少能借到一辆足够大的马车;凶手还拥有一套住房,至少是独栋的。他可能有一到两个帮凶,但也可能没有。 凶手对被害人的杀害与绑架,很可能都是出于一时的激动,而不是周密的策划。另外,凶手很可能在x方面有问题。” 还有些奥尔没说,因为他觉得有些过于主观了凶手的外在表现上很可能是一位精致得体的绅士,他有洁癖或者某一方面的强迫症,并且还是位宗教的虔诚信徒。 路易斯思索了一阵“中间的几条我与您有相同的想法,我也可以理解说他x方面有问题。但请问,您是怎么确定对方是熟人的而且,在我看来这案子已经足够周密了,为什么在您看来这却是一时激动的行为” 路易斯不是挑错,这是两个刑侦工作者对案情的正常讨论。 “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