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会一会她
. 「 洛杉矶10月份的夜晚像太平洋夏日的海浪一样温柔旖旎,闪亮的霓虹和夜幕共同勾勒的城市图画向男人们释放着暧昧的信号。 在洛杉矶南部圣芭芭拉市的一家名叫「ONLY」的夜店,以美艳的脱衣舞娘著称,每天都会吸引大量顾客在这里度过寂寞的夜晚。 夜店内有一个巨大的回字形舞台,上面竖着一根根闪亮的不锈钢管,每到晚上7点,就会有一批穿着清凉的姑娘来到舞台上,倚靠着钢管向舞台下的观众展示她们美妙的舞姿。 随着时间推移,音乐越来越响亮,舞蹈越来越妩媚,她们身上的衣着也会越来越稀薄,直到只剩下片缕挂在腰间,现场的气氛会达到一个高潮。 舞台下的顾客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坐在吧台喝酒静静的观赏,如果被某个女郎深深吸引,那就上前招手把人带走,这些女郎大多愿意出台,陪伴顾客度过一个的夜晚。 另外一种就是站在回形舞台边,朝女郎挥舞手里的现金,她们看到绿油油的dor会主动靠过来,将现金塞进能塞的地方,然后可以趁势摸一把过过瘾,这些女郎会很乐意。 当然,如果你抓住女郎不肯撒手,那夜店里的安保人员可不是吃素的,他们会过来和你聊聊让你放松放松,如果不服就要用拳头给你松松筋骨,甚至有可能要请你吃吃花生米。 来到美帝三个月的闵聪达终于在这里好好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声色犬马,什么叫红粉佳人。 过去只有理论知识而缺乏实践的他,在一周的时间里认真学习和钻研了诸如「老树盘根」,「****」,「老汉推车」等中华传统功夫的招式。 同时在美利坚金发女侠的指点下,切磋了诸如「飞天蝙蝠」,「二龙戏珠」,「镰刀凿地」,「虎爪吃布丁」,「乌鸦坐飞机」等西洋格斗的招数,让闵聪达大开眼界。 在此基础上,闵聪达着力提升自己,开发了「超新星燃烧」的招式,让一众女侠惊叹这个中国小子真是有两下子,从而愿意多和他切磋一会儿,以达到更高的境界。 闵聪达积蓄了三十年的功力,在一周内力扛多位女侠,一时间也是有点吃不消。 可是刚刚体会到切磋武功乐趣的闵聪达短时间哪里能停得下来呢? 而且,季前赛开始后,快船果然输球了,10月6号快船首场季前赛在斯坦普斯,他们在主场101:109输给了开拓者,闵聪达终于拿到了他的第一笔输球工资,500美金! 闵聪达将一部分工资加奖金投入了股市中,买了1000美元的苹果股票。 虽然美国金融投资的事他并不了解,可是苹果股价未来将暴涨这件事他还是知道的。 在美国储蓄是没有前途的,知道一只未来将大牛的蓝筹股,然后对它定投将是最好的理财方式。 此时苹果的股价在188元左右,处在一个上升通道中。但还没有迎来真正的大爆发,闵聪达将坚定不移的定投下去。…. 剩下一些钱零花,闵聪达就来圣芭芭拉的ONLY酒吧潇洒一下,和巴郎-戴维斯、里基-戴维斯,以及扎克-兰多夫一起,组成了酒色财气四人组,誓要会遍圣芭芭拉的女侠! 10月9号,快船又在主场输给了来访的金州勇士,98:103,5分的分差,闵聪达再拿500块!输球的感觉真好。 夜晚,酒色财气四人组再临ONLY酒吧,心情舒畅的闵聪达高呼要打十个!要体会一下商纣王酒池肉林的感觉,深入了解一下资本主义的腐朽和堕落。 此刻,闵聪达觉得自己就是国家派来到美帝搞破坏的卧底,为了能出色完成卧底任务,他必须先融入这个社会,从内部了解她,深入她 . ,由内而外反复的认识她,最后高举旗帜打倒她。 搞烂洛杉矶快船不过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等到把快船消灭了,后面还会让他消灭更大的公司,更大的集团,直到把万恶的美帝世界给掀翻…… 喝酒喝大了的闵聪达觉得自己距离完成任务不会太远了,在他的带领下快船的风气会越来越差,可惜啊,库里因为女朋友在洛杉矶,不愿意出来陪他们玩,不然肯定带他一起。 这孩子太过于一身正气了,季前赛输了两场球还不高兴,比赛结束后就留在场地加练,实在是太不会享受生活了。 到了10月19号,快船即将迎来以色列球队的挑战,特拉维夫马卡比,这是一场慈善赛。 比赛的前一晚,不甘寂寞的四人组再出发,这回他们决定换个地方去玩,选了圣莫妮卡海滩附近一家新开的Seet夜店。 脱衣女侠暂时已经打够了,毕竟那些都是职业的,虽然身经百战功力高强,但都是套路,而且身上科技很多,打多了就觉得没意思了。 去夜店,在暧昧的灯光氛围下寻找对眼的素人高手,来一场没有套路的自由搏击,才能体会到更多战斗乐趣。 经过一周多的熏陶和磨练,闵聪达成长很快,他买了一套得体的衣服打扮一下自己,再做个还不错的发型,弄一副边框眼镜一戴,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立马就不土鳖了,甚至散发出一种亚洲精英的气息。 而且闵聪达身边还陪着三个黑人大汉,给人一种财阀总裁的感觉,来到夜店后一时间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和眼球,一些长相甜美的女孩甚至抛起了媚眼。 闵聪达心想:「这里的女侠和ONLY果然不太一样,那里是满满的爆炸力,这里呢更加含蓄甜美,果然地方不同,风味也就不同。」 四个人找了个地方坐下,先点些喝的放松一下身体,等待夜幕更深的时候,准备开始猎杀时刻。 在切磋交流上酒色财气四人各有特点,巴郎-戴维斯别看长相粗狂一脸大胡子,但实际上是个骚包,颇有文艺气息,很会打扮自己,是个潮男。 而且他是洛杉矶本地人,属于地头蛇吃得开,搭讪、哄人开心水平那是一流,且性格好爽出手大方,可称之为财。…. 他曾经追求过著名影星杰西卡-阿尔巴,不过后来阿尔巴成了他的好朋友的老婆,值得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