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对策邮差铃铛连同所有分身之术
了,能够让元首大人起死回生,并恢复六岁智力之人正是莫国师啊。” “只要他肯用复苏之戒,必定能让元首大人恢复如初,那样区区血魔还在话下?!” 覃南锴顿时憋了一肚子话想说,却哑口无言。 特么的,我爸这六岁智商就是莫测弄的。 这个办法与和莫测讲和有什么区别? 覃南锴想了十几秒钟,才想到了一个合适的借口,随即说道:“还是不能请莫测帮忙!你们别忘了,我们刚刚拒绝了莫测的借款对了!莫测也是要挟我们五百万金元!他和血魔·巴克萨尔无异。” 有了这句话,唐蛮这才闭嘴。 王者之杖指望不上了,覃淼皱眉沉思了片刻:“公子,如果不能使用王者之杖的话,那么能不能使用那件东西?” 覃南锴看向覃淼。 覃淼一边思索着一边说道:“我覃氏一族的积累不用多说,传承王者之杖千年以来,历任元首都用王者之杖制造过不少具有契约物品属性的东西,本尊.想到了那件东西。” “邮差之铃!” 覃南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另一位半灵覃焱双手一拍: “这件东西正和用!” “契约物品·邮差之铃.其能力原本是寻找某一类人群的共同点,标记的个体越多,那么其共同点就越少,最终达到识别并联通一类人的效果。” “这东西本是用在大规模行动上,比如战争,只要在某个区域内标记三名身穿同样制服的士兵,这邮差就能识别该地区所有身穿己方军服的军人,并可以使持有者感受到每一名个体的位置,并可以随时与每一个各地对话。” “这就是‘联通’的效果,没错,就是联通!这正是我们需要的呵呵呵,公子,血魔·巴克萨尔难对付的地方正在与其数量不明的分身以及其主体的位置,只要用‘邮差’铃铛在他几个血肉傀儡分身上晃一晃.” 覃焱话说到一半,举目看向覃南锴。 覃南锴恍然:“原来如此,前辈!” “我们可以利用这东西的‘联通’功能,嗯,这个附带的效果可以联通所有带着血魔·巴克萨尔符源的分身,甚至包括其本体!” “这样,我们就能一口气将他潜伏在九州市,甚至是整个大陆所有的分身都找出来!在九州市,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找不到他人,也无法一一排查他分身的潜伏地点,嗯用这东西,我们的确能将血魔·巴克萨尔一网打尽!” “不错。”覃淼也是符合道:“在九州市,我联邦的半灵数量足够,分散到整个城市去干掉血魔的分身并无太大问题,只要能将他们找出来,一定能在他动手之前,分别给他们一扫而空!” “血魔在九州市没有分身,还能如何嚣张?就连他本体也在联通范围内,一旦确定其本体所在的位置,全市分散的半灵立刻聚集,干掉一个青级的血魔还不是简简单单!” 覃南锴眉毛微微抖动,大脑急速思索,似是验证覃氏两位半灵所说的方案是否可行。 片刻之后,覃南锴缓缓点头:“这是个不错的办法!” “可以动手一搏!” “用不着内阁了!我们号令覃氏一族的半灵,还有归属我们联邦的半灵以及契约者,足够这次行动!” 莫测一口老槽不知道应该如何吐。 不得不说,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不拼命难为自己一下的话,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连特么这种办法都给覃南锴他们逼出来了! “邮差之铃”? 覃氏的存货中有这东西,倒是不奇怪.的确如覃淼所说,如果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只要使用这个东西,就能够相当于建立一个指挥中枢,在这个指挥中枢,操作者可以联系每一名士兵或者军官,绝对能为军令传播带来极大的帮助。 邮差,不就是投递信息的么. 看样子,应该是个铃铛嗯,还是不要探查覃淼的记忆,去搜寻这玩意的样子了,反正覃南锴很快会见到,没必要去冒被覃淼发现的风险。 只要提前筹划就好。 嗯.莫大亲王忽然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如果这铃铛能够联通共同点——具有同样符源的分身,那么.好像自己蓝级层次的分身有点太多了啊。 这真是一件令覃南锴绝望的事情! 这一夜,九州市内暗流涌动。 代元首覃南锴秘密召集了手下所有的力量,甚至包括覃氏四位耆老中的两位。 为此,覃南锴还专门制作了通讯,供在场所有人各自领取一枚。 而覃南锴,则是“邮差”的操纵者。 原因无他,因为覃南锴将在第二天再次登门拜访“血魔·巴克萨尔”,而进入庭院的阶段,正好可以用“邮差”标记那些女仆和工人,从而将血魔·巴克萨尔分身的这种共性提取出来,达到全面监控“血魔”的目的。 众人一直商议到深夜 而暗流涌动的另一个因素——莫大亲王.自然也没有闲着,他是第一次能如此惬意地观看敌人如何对付自己的整个过程,连一个细节都没错过。 针对覃南锴他们制定的每一步计划,莫测都设定好应对之策。 中间,莫大亲王终于得窥“邮差”铃铛的真容, 那是一枚有着银质色泽的小铃铛,边口处略有斑驳的锈迹证明其历史的沧桑。 这是一件契约物品,却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契约物品,这东西的契约属性是由王者之杖赐予的,应该是王者之杖能力上的转嫁或者延伸.严格来讲,这铃铛有契约能力,却没有符源之语。 这或许就是奥法一系之源,王者之杖的特点吧!它能够通过修改规则,长久地赋予一件物品某些属性,嗯,是其自身的属性。 漫漫长夜,覃南锴一方如履薄冰,莫测则是早早地睡去。 而且睡的很踏实. 天亮之后,覃南锴一方已经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