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负韶华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 周浩宇盛出炒好的菜,一脸苦笑道。 他已经足够尽力了,由于王丽丽打一开始就把菜给炒死了,哪怕周浩宇再怎么抢救,也仅仅只能把菜从难以下咽的程度升级为平平无奇。 “谁让你自作主张帮我炒菜!” 王丽丽气呼呼道。 然而,她嘴上虽然这样说着,但那双大眼睛中的喜悦,却是根本掩藏不住的。 今天主要是食堂停水了,否则王丽丽才不会自己做饭吃呢,哪怕硬着头皮做,也早就抱好了试试就逝逝的心理准备。 如今有着周浩宇的帮助,使得她能够吃上一顿热乎的。 王丽丽说心里不开心,那才是假的呢。 他好像真跟以前不一样了。 看着端盘子的周浩宇,王丽丽不由有些恍惚。 “丽丽妹子,菜我就放这儿了,米饭你自己盛昂!” 周浩宇做完这一切后,也是给王丽丽打了个招呼。 王丽丽回过神来,这才注意到,周浩宇似乎没有一起吃饭的意思。 她莫名有些心慌,紧忙道:“虽然你很讨厌,但毕竟这顿饭你也有功劳,让你吃上一顿也不是不行啦。” 闻言,周浩宇愣了一下,他万万没想到,一向讨厌自己的王丽丽,居然会邀请自己吃饭。 诚然,周浩宇肚子是有些饿了,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现在可不是瞎吃饭的时候。 “我吃过了,丽丽妹子你自己吃就行,不用管我。” 周浩宇应付了两句,随后提着索爷的宝贝进了屋。 他需要迅速确认一下包裹里的东西,并且分好类,这样才能够确认接下来的兜售路线。 所谓物以稀为贵,周浩宇可不打算像索爷那样,把这么一堆宝贝当地摊货一样全都摆出去。 好东西之所以好,是因为其稀有性。 若是一大堆摆一起,哪怕样样都是宝贝,可在旁人眼中,会觉得这些东西都相当廉价。 眼看周浩宇真不吃饭,王丽丽也是气得跺了跺脚,明明她好心邀请,却是碰了一鼻子灰。 “不吃就不吃,饿死你!” “啊?” 周浩宇从屋内冒出头,却是一脸的疑惑。 他没听清王丽丽说了些什么,但拿脚趾头想都肯定跟自己有关。 “收拾你的破烂儿去吧!” 王丽丽别过头去,根本不想跟周浩宇再多说一句。 周浩宇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自己带回来的东西若是叫破烂儿的话,那么这世上称得上宝贝的,恐怕屈指可数。 总而言之,周浩宇回到自己的房间,将包裹放在床上,小心翼翼地拆开。 里头东西不少,周浩宇稍稍整理了一下,大大小小拢共有二十来件。 对于这些物件的价值,周浩宇也是进行了一个简单的评估。 其中最值钱的,当属一盏铜灯,看色泽恐怕是个老物件了。 虽说周浩宇对于古董的研究不太深,但依稀可以辨别出来,这玩意儿恐怕能追溯到晚明时期了。 看来索爷来头的确不小,家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古董。 当然了,哪怕这铜灯年份不小,可要是直接摆出去胡乱卖的话,恐怕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古董之所以值钱,并非它年头长,而是因为其蕴含着历史意义。 否则的话,河里随便捞几个破烂,搞不好就是前朝,难不成那也叫古董吗? 仔细端详了几遍铜灯,周浩宇发现其样式精美,花纹细腻,估计放在明朝的时候,那也是大户人家拥有的物件。 虽说不清楚它的真正来历,但周浩宇已经明白该怎么做了。 将铜灯擦拭干净后,周浩宇小心翼翼地包裹起来,随后开始对其他物件分类。 大约忙活了半个小时,周浩宇将这二十来样东西详细地分了个类。 大致按照价值,分了三个档次。 分别为低价档,比如烟杆、打火机等市面上很常见的东西。 哪怕索爷的收藏皆是精品,可毕竟替代品有很多,这些低价档的东西是很难卖出好价的。 往上是中价档,比如玉板指、簪子等物。 这些东西称得上是宝贝了,卖是能够卖个好价,就是能难找到合适的买主。 毕竟稻香镇只是一个偏僻小镇,有能力买这种奢侈品的,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数量指定是极其稀有的。 最上头,自然是高价档,这一档现阶段只有明代铜灯。 这种货真价实的古董,价格是最难衡量的,需要杜撰一个吓唬人的来历,方能吸引来有实力的古董爱好者。 整理完毕后,周浩宇将中高档全都收了起来,拎上低档物品,打算出去摆摊了。 现如今他几乎没有任何人脉,卖东西只能靠摆摊,那么兜售中高档宝贝完全就是痴人说梦。 离开房间时,王丽丽正在洗碗,看来她吃饭倒也是利索。 “你又要去摆摊吗?” 王丽丽转头瞧了眼周浩宇,倒是看到了周浩宇手里拎的包裹。 周浩宇笑着点点头,道:“这不还早嘛,咱不能放过任何赚钱的时间。” “钱钱钱,你就知道钱!” 王丽丽白了周浩宇一眼,没好气道。 周浩宇摸摸鼻子,却不知道该作何解释。 或许,此刻沉默才是最好的回答。 旁人不可能知道的,关于周浩宇现在究竟有多么渴望财富。 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周浩宇便要迎娶赵思雨了。 以赵家的家境,周浩宇不拿出个小几万,那就根本无法达成风风光光的范畴。 因此,在这短短一个多月里,他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