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书院
会员书架
首页 >历史军事 >逍遥太监最风流 > 第648章 蛮族屠城

第648章 蛮族屠城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娆疆距中原的路程并不似锦州距雪雁城。

林尘等人纵然是良驹在手,那也可狂奔七日方才到了娆疆边界。

到了这里之后,林尘仔细观望。

拓跋兄弟及完颜启离开之后,娆疆的声势已经恢复如初。

不得不说,寒殊虽伤,但是治理一方,还是有一手的。

得知了林尘等人已经来到了娆疆之中,寒殊亲自启程迎接。

他们所要进行之事,为分析当前局势,因此地点,并不主要。

于是,双方相往而驰,便马上见面了。

“寒殊族长,别来无恙。”

见到寒殊之后,林尘马上过来寒暄。

“少阁主,我听闻您已经拿下锦州,如此一来,北方一隅,尽归你等了?”

“不错,只不过,现在大楚境内,势力之繁杂,远非之前所想啊。”

林澈你想到了蛮族来袭,完颜启伺机复仇,再加上楚河自身本成一系,现在又来了一个藩王大会盟。

李温侯和唐皇,也是对他们想要来拿的大楚十城十分在意。

说实话,现在林尘需要面对的势力,绝对不是之前那样简单了。

林尘拿出了之前一直在看的堪舆图。

然而其中版图之归属,已经完全变样了。

“北方若已

经平定的话,少阁主即刻挥师南下,趁着此等藩王立足未稳,联盟不牢,岂不是能够将他们一网打尽?”

林尘听罢,摇了摇头。

“不妥,暴楚帝王楚河现在是人人喊打之辈,但是这些个敢于反抗大楚的藩王,可以说是民心之中的一点希望,这个时候如果我去讨伐的话,相当于掐灭了他们的希望。”

什么事情都可以预测,唯独民心,就算是预测了,林尘也无力改变什么。

一家之言,终究不是天下之言。

唯独能得天下口碑者,才能够成就大业。

“燕云十三州,少阁主已据有大楚之地十中之三,再加上娆疆,其实少阁主已夺半数楚地。”

“地盘并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我并未成为他们的目标。”

在所有势力之中,唯独云阳王一个人意识到了林尘的危害。

其他的人,都处于自视清高的状态。

他们的认知里面,林尘不过是一介草莽,就算是能够占据一方天地,也只不过求一个偏安一隅。

在这群人之中,楚河与李温侯对于林尘,那是私恨,面对大局的话,他们优先对付的,定然是其他的实力。

蛮族更不用说了,他们对于大楚之中,

到底是有多少势力在斡旋都不知道。

他们需要的,只不过是拿下一座城池作为切入点,以便将自己的大军囤积在大楚境内。

至于完颜启等人,他们都已经是不知所踪,防范有必要,但是暂时并不足以作为林尘的威胁。

所以说,云阳王,算是林尘当前需要注意的人。

而且在其身边,还有一个不知底细的定阳王。

此人眼光绝对不是那些个草包藩王可以比拟的。

如果云阳王提醒了此人,那么其势必会将林尘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大楚与大唐定会因为十城之争出现战火,我们只需要静观其变,等待此等纷争出现破绽之后,一举攻克,便可以秋毫不损,坐收十城。”

林尘首先指向了大楚和大唐的交界部分。

这里的城池为当时长宁公主事件,楚河需要割地的地方。

但是根据林尘的了解,楚河现在已经是岌岌可危,肯定不愿意将偌大的十个城池拱手相让。

所以,纵然是之前折兵损将,他肯定也要与大唐一战。

就算不能胜,那也是能够保住多少地盘就是多少地盘。

然而,坐拥娆疆的林尘,完全可以不懂燕云十三州的兵力,从娆疆出兵。

如此一来,定会在双方都无法预料的情况之下,拿下十城。

毕竟在所有势力的眼中,饶建还是一个偏向自保,不打算参与各方争斗的势力。

同时,也是一块难以攻克的毒潭。

毫无准备,便打算对娆疆进军,实为不智。

再这样的情况之下,林尘必然是利用他们与自己的信息差,打大楚以及大唐一个措手不及。

而且十城与娆疆相近,攻克之后,也会暴露娆疆为林尘所属。

届时,反而能够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

就算是大唐李温侯这方不愿意吃瘪,也只能够望而却步。

鹬蚌相争之后,定然无力反抗渔翁的抵御。

就在林尘将目光锁定在边界十城的时候,忽然之间娆疆之处来了线报。

“报!蛮族入侵了!”

听到了这个消息,在场的所有人皆是震惊。

他们不怀疑蛮族的实力,但是万万没想到,他们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发兵中原。

说实话,这个时机选择的十分正确。

藩王未定,大楚示弱,大唐尚未进军。

就连林尘这边,也没有做好如何对付蛮族的计策。

如此时机,确实是天赐。

但是林尘听闻蛮族之人多为勇武之辈,并不善于观天

时,计地利,算人和。

“糟了,如果蛮族这个时候出现,会将所有格局全部打乱的!”

寒殊看着堪舆图,十分担忧。

“他们入侵何处?”

“建阳城,他们攻克建阳城之后,开始在此囤积大量的军械物资,同时不断有兵力涌入城池。”

林尘最担心的事情终于是发生了。

“我现在处于娆疆……根本来不及通知月漓趁他们立足未稳进行攻打……”

如果蛮族他们彻底占据建阳城之后,再行攻伐大计,已经算是为时已晚。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