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梨做梦了
白皙的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红晕,肌肤雪白细腻,像极了她本人,纯净又清爽。
崔予颂微不可查地弯了弯唇角,冷淡的气质收敛,多了几分柔和。
“清清。”
重叠的音符钻进她的耳里,一阵酥麻,胸腔也跟着共振了一下。
从没有人这么唤过她,她可以是清梨、小李子、小梨子,正着念是李清梨,反过来读也是梨清李。
梨的谐音总想到离开,他问可以叫清清吗?
他声音很低,她听得清就够了。
两人脸庞交错的一瞬,就像被无限拉长的时间,她看到他笃定的眼神。
清梨点点头,脸颊连带耳后根蓦地泛起绯色,扑通、扑通......
从脉搏到心脏,如同湍急的水流呼呼啦啦冲入,在她的四肢百骸来回重重地撞击。
一首经典的探戈名曲《Take me to the Church》,讲述男和女自愿投入一场未知的战争。崔予颂掌心温热,李清梨成为依附他的树叶。他是风,她随他而动。
崔予颂忽然俯身,俊朗的面庞逼近,又闻到那缕让人着迷的香味了,清梨紧张了一下。
“清清,我们下次再见面吧。”
崔予颂把她的回答含在嘴里,仿佛要把她的呜咽都嚼碎了吞进肚里去。
他说:“下一次约会可不是这么简单了。”
一瞬间,倏然拨动清梨紧绷的心弦,震颤轰鸣。
*** ***
“清清......”
“清清,醒醒......”
清梨睁眼,车门打开,崔予颂那张俊朗刚毅、稍显冷凝的脸撞进眼帘,“我们到了。”
她的脸还贴在他的外套上,混合了他的体温和气味,软软的,暖暖的,难怪会做那样一个旖旎的梦。
“下来吧。”
崔予颂语气淡淡,上一秒还温存,这一秒就打回了现实。
光线骤亮,清梨今天是第一次完全看清他的脸,眉眼冷感极重,但并不锐利,而是像白雪皑皑的勃朗峰。
也没错,刚才的是梦,现在的她,醒来了。
他一直得体、稳重,是她给他注入了太多想象和憧憬。有想象力是天赋,但幻想过头就是病。
清梨伸了个懒腰。
崔予颂脸色未变,抿了抿唇,清梨却感觉他蹙起了眉毛。她熟悉他这种不耐烦的小神情,视线追随过去,一个穿红衬衫的年轻女人,身材高挑,牵着一个小孩走来,步子很快,风将她的衬衫吹得鼓起。
远远望去,像极了动物世界里耀眼燃烧的火烈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