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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早餐店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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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下来看一看:这世上,比我们穷的、比我们坏的是大有人在,多的到处都是,只是他们没看到。我好像从来都没看到过他们因满足而真正开心过的笑容。我每次见着他们,他们都是这样垂头丧气的,阴沉沉的一张脸,也都只会说些怨天尤人的废话,又哪来的好运气肯来我们家安身立命呢?我还感叹自己的命不如‘崽崽’,投胎不到对我好一点、钱也多一点的爸爸妈妈家里去呢,是吧,崽崽?崽崽,你过来,你俩也不要给它按摩的太舒服了,有力气还是帮我按按腿也好。”

庄清和墨蓉便一人一边,给墨善按腿。随后,墨蓉又提出了早餐店盈利要三人平分的意见,庄清推辞一番后,也同意暂时先这样定到她回家为止。

从想用三轮车卖早餐到计划开固定早餐店,从诸多反对到大部分支持默认,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期间的心酸,只有墨蓉心里最清楚。在墨善的大力扶持下,墨蓉终究下定了说干就干的决心,早餐店不日就开门营业。

然而,开业的早餐店生意并没有墨贤想象中的那么差,但也没有他私下期望中的那么旺。

开前几天,墨蓉因为没有摸到门路,忙得像只没头的苍蝇,不是忘了这样,就是不记得了那样,每天都得忙着到处找寻其实就拿在自己手里的汤勺。

好在有庄清也吃得苦累,每天天还没亮,就裹着墨善的棉袄到店里一起劳作。

周莲花也会每天到店里转转,但她不是来帮忙收拾碗筷的,而是到店里吃了早餐后,顺带一碗白米粥或粉糊之类的汤水给墨贤,免得墨蓉特地送去,也算是帮了墨蓉一小会时间的忙。

墨贤的早餐时间点很准。一到六点,无论饿还是不饿,他都要起来喝碗稀粥或糊汤之类充作早点。

三餐准时,其实也是墨贤一辈子的习惯。无论以前年轻,还是现在年老,除了病痛到不能吃,除了有特殊事体发生赶过了时间外,六点钟的早餐,成了他这辈子雷打不动的习惯。

周莲花在年轻时候,不得不跟从墨贤的习惯,这也是一个辛勤劳作农民应有的习性。但上了年纪之后,她就觉得没有早起的必要,主要还是根本无事可做,起的早晚都只是为了一顿早餐,不吃又不会饿死。

所以,周莲花现在的早餐习惯与墨贤刚好相反。她从不准时,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去吃。自己吃好后,又忘记了要及时的把墨贤的早餐带回家,而是顺路在路边的别家门口停一阵,非得跟聊上几句才肯回家,让墨贤一阵好等。

等了几天,一天比一天晚,墨贤就暗自生了闷气,不愿再等。干脆自己起来淘米煮粥,以不吃墨蓉店里带来的东西冷了不好吃为借口,作为被墨蓉和周莲花冷落了的抗议。心生艾怨,怨她们只管早餐店,没时间回来照管他,甚至不怀好意地要篡改他恪守了一辈子的生活习惯。

墨蓉了解周莲花的脾气,能替她带早餐已是很不容易,要求她准时送去或冷了就给温热温热的话,就万万说不得的了。

墨蓉回家跟墨贤商量,说为了多赚点钱,也因为有部分食客的需求和建议,店里接下去要做中晚餐的生意,会更忙得抽不出时间来给他做午饭,能不能让他自己慢慢地走去店里吃,早中晚都能去吃。一来随时都能吃到热的,二来也借这一小段路程,让墨贤多出去走动走动,锻炼锻炼也好。

墨贤不肯,说自己走不动。周莲花就又揶揄他装可怜:“你都能走到她叔叔墨保家去玩,到她店里还有几脚的路?就走不动了?”

墨贤就更加生气地说:“多一脚也是要花用力气走的,这病没生在你们身上,你们当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反正我是不会去你店里吃饭的,我也不要你们送来,我自己烧就是。”

周莲花听了墨贤这话后,就再也不给带早餐。

墨蓉没办法,只好把自己当成了机械来使唤:早上三点最晚四点去包饺子、包饱子、炒粉丝等准备早点;六七点正忙的时间段,只好托庄清把稀粥送回家;十点左右忙完早餐,没来得及收拾碗筷,就赶回家给墨贤煮好午饭后回店里做中午的小炒生意;忙到下午一二点钟时间,又要去镇里买第二天要卖的早点材料;买回来必须路过家,给墨贤准备好晚饭,再去店里做晚餐的生意;等自己终于可以坐下来吃口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接下去就是剁饺子馅、包子馅等,一直忙到最早也得十点鈡以后。

墨蓉就像是一个陀螺,一天要不停的转上十七八个小时,十天下来,原本娇嫩细腻的脸蛋,憔悴到让庄清都觉得惨不忍睹。

尽管庄清在店里也帮着分担了洗菜端菜、洗碗扫地、算账收钱、甚至给墨贤送早餐等诸多事务,依旧减轻不了墨蓉忙碌的重担。

唯一能减少墨蓉一些忙碌时间的,就只有墨贤了。只要墨贤同意去店里吃饭,哪怕一天就那么一次,墨蓉都会省力省心许多,但墨贤就是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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