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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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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这淡蓝色的光芒,实则为一千年前飞升的在宥真人的北游剑的剑魄。

若问一千年前世间谁者最强,答案无疑是在宥真人。万物皆有灵,北游剑就在陪着主人历练,吸收天地精华之际生成魂魄,成为世间最强武器。

在宥真人飞升时,试图强行突破界限将北游剑带至上界,结果未成,剑魄破碎成七部分散落于六界。

机缘巧合之下,杨笑风得到了含有一魄的北游剑,在仙魔大战中凭其力量,勉力同当时修为稍高于自己的祝皓打成平手。

北游剑每多一块剑魄,力量便大为增进。若集齐七魄,世间再无对手。

杨笑风本就打算整修好经脉后去寻剑魄,不想剑魄主动送上门来了。

是的,入归上君留给沈慕云的这条白绸带的铃铛上附着一块剑魄。只不过无论是入归上君还是沈慕云,都不通晓其中奥妙,只当这颗铃铛散发异光。

沈慕云凭着对原书的记忆,说出女主对天命之子说过的话:“观公子卓然不群,可是青寒宗岑霄嘉岑公子?”

杨笑风不置可否,笑意慵懒散漫:“姑娘如何称呼?”

——怎么不按剧情来,你不该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吗?

沈慕云腹诽,面色如常:“姓沈,名慕云。”

以杨笑风识人之力,他看着面前的女子强装镇定暗含心虚的眼睛,就知道她在打小算盘。但这算盘究竟和他有没有关系,目前还不得而知。

杨笑风轻柔的嗓音似清泠溪水:“沈姑娘接下来打算何去何从?”

“当然是……”话到嘴边转个圈又咽下,沈慕云拧着个眉头,绞尽脑汁也没想出该怎么回答。

原书中天命之子可是主动邀女主同游的,你怎么不主动呢!

就在沈慕云疑心他究竟是不是天命之子之际,杨笑风道:“萍水相逢,有缘相合。我同姑娘一样爱观览山河,不知姑娘接下来的旅途可愿同我结伴而行?”

沈慕云喜不自胜:“乐意之至。”

虽然和原著话术不太一样,但好歹是按着剧情走了,这大概就是穿书带来的蝴蝶效应吧!

杨笑风接着道:“我生而爱蓝,喜欢收集各种散发蓝色光芒之物,这把剑便是之一。”

说着,杨笑风拿起北游剑将剑身从剑鞘中抽出,放在沈慕云眼前。

沈慕云先是被他修长白皙的手吸引了目光,而后才看向北游剑。

“这剑真漂亮。”她由衷赞叹道。

剑身通体银亮清透,薄而锋利,泛着淡淡蓝光。剑柄上并无花纹修饰,有种简约的高贵。

杨笑风没有放过沈慕云任何神情,确定她对北游剑一无所知,遂安心下来。

杨笑风笑了笑:“姑娘的银铃也尤为好看。”

被杨笑风那么一说,沈慕云立刻大方地将银铃摘下捧到他面前:“既然公子喜欢,就送你了!”

博天命之子欢心,何乐不为。

沈慕云十分得意,觉得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就能刷刷天命之子的好感度,真是赚大发了。

“多谢。”杨笑风没有推拒,神色自若地从沈慕云手中拿过银铃,揣进自己怀里,心中暗想——

好骗,就是不太好用。

杨笑风一眼看出她的修为不过金丹。

杨笑风目前尚不能运功,想要利用沈慕云去寻找其他剑魄,只是担忧途中遇敌,她修为不高打不过敌人就糟了。

总之先不管那么多,之后帮她提升就是。

七块剑魄之间彼此会有呼应,跟着颜色深的方向走,便能顺着指引找到下一块剑魄。此刻两块剑魄都是南端颜色更深。

杨笑风正欲开口提议启程,就在此刻突然地动山摇,紧随而来的是什么东西滚落下来的声音。

雪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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