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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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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一家子都是泼皮无赖,在十里八乡名声很差,哪怕原主容貌极为出挑,条件好的正经人家也不想跟他们家做亲戚。

原主的婚事就这么不上不下的卡着,直到前天傍晚,原主去河边洗衣服,不小心落水,被路过的秦征救了,原主一家的心思就活络了。

秦征五官棱角分明,长相端庄,有种大气的俊朗,更重要的是他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军装,手腕上还戴了一块梅花牌的表。

一瞧家里条件就不错,一打听那是相当的不错。

秦征是京市人,在安市当兵,现在已经是营级干部。这次路过红旗大队是因为办完了公事,顺道过来探望老战友的。

他战友就在红旗大队所属的前进公社武装部做干事,距沈家有十来里。

当时天已经黑了,又下起了暴雨,心怀鬼胎的沈家人极力挽留,打着报恩的旗号邀请秦征在家里留宿一晚,还准备了好酒好菜招待他。

夜雨天不好赶路,秦征答应下来,以为老乡热情感恩,哪晓得老乡不怀好意,在酒菜里掺了安眠的药。将他药倒之后,原主再爬床,第二天大清早来个捉奸在床的戏码,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救人反被设计诬陷,秦征自然不愿娶原主,但沈家人也不是吃素的,扬言他要是不答应,沈家就闹到公安局说他耍流氓,还要去他部队里闹,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这个时代对流氓犯的处罚极为重,轻则坐牢,重则吃花生米。

秦征不想当劳改犯,不想被部队开除,前途名誉尽毁,只得捏着鼻子认了,被迫仓促地娶了原主。

但他心里有怨气,不喜欢沈家人,婚后也不愿意搭理原主,一个人回了部队,每月除了给原主邮五块钱的生活费,连封信都没有。

原主想去随军,写了几封信都被拒绝了。

渐渐的,原主心里便生了怨恨,跟一个下乡的斯文知青悄悄搅到了一块儿。

两年后,秦征在一次任务中腿受伤,被人送回红旗大队养伤。

见秦征很可能很可能要落下残疾,原主恨他以前不搭理自己,也不愿意跟下半辈子都要伺候这么个废人,于是听了情人的挑唆,卷走了秦征带回来的治疗费,跟那知青私奔了。

只是那知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半路上竟将原主卖给了深山里的一个老光棍,拿着卖了原主的钱独自跑路了。

原主被老光棍带回去,拳打脚踢,受尽了折磨和侮辱,几次想逃都被抓了回去,最后被挑断了脚筋,又生了三个孩子,只能认命。三十年后,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原主在电视上的国庆阅兵仪式上看到了前夫秦征。

三十多年过去了,秦征除了鬓边多了一丝银霜,还跟年轻时一样俊朗,甚至还多了几分不怒自威的威严,他肩膀上两颗金色的五角星更是刺得她眼眶发热。

那一刻,原主深深地后悔了。

没错,原主是重生的,而且就重生在前天傍晚落水后。

醒来她看到了年轻时英俊出挑的秦征,发誓这辈子一定不会再受那渣男知青的蛊惑,而是要好好对秦征,融化他那颗坚冰一样的心,陪秦征过完下半辈子。

这不是跟梅姨曾经捡到的那本书里写的一模一样吗?

是的,沈子芩看到过这样一本书。因为女主的名字跟她一样,梅姨拿着吐槽了好一会儿,说女主傻,老公给钱不回家,又不用生孩子伺候公婆,多好的事,还要什么自行车?

可惜,当时他们在外搜集物资,非必要的生存物资都不能带,这样一本不能吃不能喝的小说,自然不可能浪费力气带回去。所以翻了几十页吐槽了一会儿,梅姨就将这本书丢进了火堆里烧了取暖。

因此后续的剧情,沈子芩也不知道是怎么发展的。

不过现在既然换成了她,她就不能重蹈原主的覆辙。

沈子芩打开床边的柜子,从最里面的麻袋中取出一粒黄豆,放在掌心,眨眼的功夫,黄豆就长出了根须和嫩苗,而且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苗,生长。

看着这一幕,沈子芩笑了,她的木系异能也跟着穿过来了,虽然不如前世那么强,但让她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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