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五大纲领 强军将成
威之以赏罚这一点,是与戒之以典刑相辅相成的。
至于其他两点:教之以礼义,诲之以忠信,这并非一日之功。
事急从权,刘备大举北伐之时机就在不远之后,所以当务之急,是要优先树立起麾下大军的战斗力。
在确立好大军的军纪条令之后,接下来就是要安排具体的训练过程。
在当世,对一支强军的判断标准便是「号令统一,令行禁止」这八个字。
要想达到这标准,则必须从完成六个方面的训练要领入手,这六个方面分别是:
陈而分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走而却之,别而合之,散而聚之。
一旦能完成这六个方面,一支大军算是初步具备了作战能力。
否则麾下大军连号令都无法统一,怎么御敌呢?
而要想让大军完成以上六方面的要求,就必须进行五个方面的训练纲领。
汉代大军讲究不教而诛,是谓弃之,所以对于如何教令麾下大军,有着细致且严格的要求。
【讲真,最近一直用@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戟、剑、戈这三种武器已经渐渐退出了大军的常备武器之中。
所以当世通常用五兵,代指当世军队中常用的各种武器。
所以第四点的要求便是,要让麾下大军熟练使用各种武器,例如刀、弓、枪这三种当世最常用的军中制式武器。
这一点是保证麾下士卒有着良好的作战素质。
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军队中的长枪兵亦能承担起弓弩手的作用,这样才不至于在大军陷入危境之时手足无措。
第五点:使士卒足习野外复杂地形,进退之宜;
糜旸制定这一点,是为了锻炼麾下大军在野外作战时的作战能力及行军奔袭能力。
当世不像后世,到处都是水泥路。
当世虽然亦有官道,但是敌境内的官道都是作为战略场所被严密控制起来的,往往都会有敌军重兵把守。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时候当世大军行军,都是通过复杂的地形来完成。
鉴于这点实际情况,锻炼麾下大军熟悉野外作战及行军奔袭能力,乃是很重要的一点。
一支只会在平坦道路上作战行军的大军,只能用来守城,是无法进行真正的野战的。
这也是糜旸当初会选择在河谷练兵的真正原因。
五大训练纲领,是由糜旸亲自制定而出。
而辅助完成这五大训练总纲相应的的细节条例,在之前糜旸就与邓艾三将一同借鉴当世军队的训练细节,及加上个人见解最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写成。
所以在糜旸将七斩令交予三将的时候,已经宣告着大军的训练正式开始。
...
时间的流逝总是过得很快。
在当日糜旸定好七斩令、五纲领的总训练措施之后,糜旸麾下的大军,在河谷中训练已经将近一月。
在这将近一月的时日之中,糜旸帐下的邓艾三将都深知糜旸急切想练成一支强军的心情。
所以在他们的指挥下,除去非必要的休息时间,那三营大军基本每时每刻都在训练当中。
这种训练强度无疑是巨大的,但相对应的,在这种训练强度之下,大军的训练进度亦大大增加。
也许不久之后,一支强军,便会显现在糜旸身前。
如今大军训练有这种进度,还有个很大的功臣,那便是前段时间一直在上庸城中的吕乂。
….
糜旸从成都带来的粮草并不多,当他到达汉兴郡中时,他所携带的粮草肉食,大约只够麾下大军一月食用。
但随着训练的展开,糜旸麾下大军体能消耗的增加,也令糜旸帐中的粮草消耗的速度,必以往预估的快上了三分。
在这种情况下,是吕乂来回周旋在上庸城与西城的申氏两兄弟之间,令他们时不时就会送数万斛粮草到达糜旸的大营之中。
或许每次押运来的粮草都不多,但在吕乂的努力之下,令糜旸时至今日,都无有担心粮草之忧,可以放心训练麾下士卒。
面对吕乂的这个才能,糜旸就曾在关嫣面前感慨过:「季阳虽无领军之才,然清明能干,数运粮草资助大军,令我始终无缺粮之忧,这是长史之才呀。」
长史一职,原始于边郡的郡丞别称。
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天下间开府的将军越来越多,以至于长史一职慢慢成为各大开府将军帐下,总领幕府的一个职务。
例如当年的张昭,便是以长史之职,为孙策、孙权两兄弟总领江东民政。
糜旸当着关嫣的面这么夸赞吕乂,实则是在透露出,有将吕乂慢慢培养成内政心腹大臣的打算。
面对着糜旸的夸赞,关嫣脸上浮现笑容,她亦为他的夫君取得一位大才而感到开心。
今日在河谷的中军大帐之中,糜旸正在看着手中竹简。
这份竹简乃是他的治军司马王安报告上来的。
赏罚措施,乃是主将最重要的权柄之一。
所以糜旸并没有让邓艾三人,负责各自营中的军纪监督之举。
他将这个职能单独分割出来,另设一治军司马,并且由他直接统辖。
这一点有利于糜旸更好掌控这支大军,亦有利于监督军纪行为的公正性。
王安是自从公安开始就跟随在糜旸身边的旧部,他的忠心自不必说。
本来糜旸心中有好好培养王安之意,但可惜王安不通文墨,这就导致了王安的上限无法太高。
但是如此忠心的一个人,糜旸不用又觉得太可惜。
所以糜旸在公布七斩令之后,便在大军中设立了治军司马一职。
王安虽不通文墨,但是他的忠心能很好的为糜旸履行好这个职务。
例如当初糜旸制定好七斩令之后,王安虽不识字,但却通过硬背的方式,成为了糜旸的亲军中,最快将七斩令熟记于心的人之一。
本来按照七斩令的严格,短时间内是会有不少军士犯令而被处斩的。
但之前发生的一件事,令这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