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万里扶摇(140)一更
万里扶摇(140)
一辆马车从胡同里出去, 车帘子挑起又放下,马车里一个姑娘的声音说道:“大姐,刚才那好似是金家的二公子金双城……”
本闭目养神的姑娘睁开眼朝外看了一眼, 此时已经看不清楚了。她只道:“可见朝廷再怎么叫嚷,想来的人还是会来。”
“要不要追上去打个招呼……这个金双城……”
那姑娘轻笑一声, “主动了, 便不矜持了。”说着,她就跟外面的车夫道:“追上去挤一挤刚才那马车……”
于是, 桐桐正坐着呢,就觉得马车一晃悠,边上传来两声特别‘娇’的惊叫声。
金双城和陆剑山几乎同时探出头去:“没事吧?”
桐桐白眼一翻:“……”猪脑子呀!真要是惊着了,能是那个动静?谁受了惊吓之后会一叫三拐弯?
就算一个本就是这个性格,那另一个也真巧,也刚好就是这性格。
瞧那重叠音, 一个嬷嬷教出来的吧。
马车因着这一撞,直接停下来了。瞧这两人的德行,她抬起脚踹这两人的屁股上:都滚下去关心去!
陆剑山身手不错,被踹了,拽着马车边缘稳稳的落地了。
金双城就不行了,真直接跌下来了。
他还没质问林叔珩什么意思呢,就听那边马车上就有人问了:“金公子……是您吗?摔着了吗?”
说着, 人就从马车上下来了。
桐桐听这声儿有些熟悉, 再一看那身形, 想起来了:这不是李广田家的女儿吗?
当年也是封疆大吏家的女儿,父亲获罪被斩首,她们……自有叙情馆,以此谋生。
陆剑山可不信林叔珩好端端的踹他, 他直接走到马车的这一边,将车帘子从外面撩起,低声道:“认识?”
“李广田的女儿……故意撞的咱们……”
陆剑山一看这地方,再一想这姑娘的来历,就赶紧跳上马车,喊金双城,“时候不早了,赶紧走吧。”
金双城就要上车,结果袖子被人拽住了,“公子,我们的马车撞脱轴了,公子能否送我们一程?”
“这……”我也做不了主呀。
陆剑山看了桐桐一眼,桐桐点头,他这才道:“要上来就快点,还有事呢?”
天都黑透了,外面还有灯光能瞧见个模糊的样子,可到马车里,黑乎乎的,只能看见人影。
这两姑娘上来的时候只隐约看见车上还有一位公子。
两人都很客气,千恩万谢的。可桐桐不说话,金双城也不敢说话,于是,车厢里诡异的静默。
这两人也都不言语了!
可也托这两人的福,叫桐桐见识了什么叫做真正的销金窝。
外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多了一片小楼。家家都有三五层,夜里,灯火通明,里面隐隐有鼓乐之声传来。
这两人住的地方就在其中,马车一停,立马就有仆妇迎出来,“姑娘们可算是回来了。”
李家大姑娘热情的邀请,“几位公子要不要进去坐坐。”
金双城没听见林叔珩说话,忙道:“我们还有事,就不打搅姑娘了。”
竟是馋猫看见到了嘴边的鱼也不吃了?
姐俩下去,马车悠悠远走。
两人站在门口,李二姑娘就问说,“姐,金双城都不敢……可见朝廷此次怕是认的极真。咱们这虽跟那边的胡同不一样,但……林叔珩这个人,咱们都是打过交道的。她可不是得过且过的。想改成咱们这样式的逃避……怕是行不通吧?”
李大姑娘冷笑一声:“林叔珩就是太顺了!真要是衙门口吊死几个,我看她怎么跟天下人交代。”
刑部上任,关于怎么处理接下来的事,她是一句也没提,便是议事,也都只是日常的事务。
可私下里,她却请了罗君如和顾玉娘。
跟罗君如说,“请你帮个忙,刑部的人你忙我查查……我不信这里面都是干净的。别等这边议事,那边胡同里先得了消息了。我怀疑这里面不仅是嫖的问题,还有……钱的事!我也先查查看,看看这些看似分散的小妓|馆,背后是不是有相同的东家……”
罗君如点头:这么有针对性,那就是一定会有收获。
“行!交给我了。”
桐桐又看顾玉娘,“借用报纸,帮着宣传一二。尤其是疾病上……不仅有可能传染给家中的妻子……还有可能传染给家中的其他人。只要共用物品,就有可能被传染。包括父母、子女……因而,明知有病,还与他人亲密接触,这就是蓄意谋害,请务必要报官,朝廷严惩不贷。”
顾玉娘问说:“真有可能传染给家里的其他人?”
桐桐点头,真的!比如布巾的混用,就极其有可能。像是一些下等JI馆,接待的人多,也都不是什么家境好的。指望这样的人家里,一人好几条布巾么?更有衣裳混穿的,这是有染病风险的。
所以,这真不是恐吓。
若是只传染给老婆,很多女人还帮着隐瞒,觉得丢人。可若是危及家里的其他人呢?尤其是子女!那么敢问,有几个做母亲的能眼看着子女被害?
更有那做子女的,若是知道了这个……又岂能容这样的父亲?
当然了,不能把父亲怎么样,但是挂帘子的,只怕就不得安生了。走到哪都得被人驱赶,这将是她们的常态。
想买的,会被其家人监督约束。
想卖的,到处都是盯着她们的眼睛。
那么就看各地的官府了:若是民有举,官不究,那便是官员的失职。
听到这里,顾玉娘便懂了,事要办,但林叔珩不着急。
是!她当然不着急。
刑部下的第一个令便是:普法!
这是各级衙门首先要办的事!不仅得给百姓普及这个律法,还得让辖下所有的JI馆,叫每个人都知晓有这个律法。
各级差役,请亲自上门去。谁听了,就得签字画押,否则,出了问题,你负连带责任。
知道律法之后,从良者请去医馆就诊,有病治病,无病也得有记录。
若是知道律法后,还继续干这一行的,怎么惩处,差役没说。这也不用说,律法不是在那里摆着吗?
第二令,请医馆配合,请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