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他着一身灰色长衫,洗的破旧。站的笔直,远远望去,像一棵扎在泥土里的树。
这样一个人,就算放在四国里任意一片土地里,你都可以说,很奇特,独一份儿。你很难猜到他真正的职业,说出来我自己也不太信。这样一个人,竟然是个说书的。
他真是个说书的,只是没受过什么专业培训,不会说演义也不会讲评书,甚至不太能开玩笑,别人一说的过分了他就沉默,也不争论,但这样大家就都知道他生气了。这样的人,一般没什么生意,的确,一开始是的。所以他背上还别了把二胡,没人听他说书的时候,他就给把二胡拿下来,奏丧乐换饭吃。太阴前些年多战乱,活的人少,死的人多,活的人多半没钱给死的人风光大葬,有时候一副棺木也出不起。但这没什么关系,因为管顿饭请个奏丧乐的还是能行的。
一开始得亏他还有这份手艺在,要不然真得饿死。
他讲故事也讲的很怪,他讲江湖侠客,他讲帝王□□,他讲野史传闻,有时候心血来潮,还唱一段戏,或者给路过的小孩子讲一个小故事,这个我们现在管它叫童话,那会儿没这固有名词,说过就说过了,图个乐子,没谁在意。
他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像个亡命天涯的逃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无论到的是小村庄还是大城市,一个月准要离开。甭管挣得多还是少,这似乎都不太能影响他的决定。他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你问他自己都不一定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去过哪些地方。你问我我也不知道,我跟他不熟,早有耳闻,但是今天才正式见面。我还有点害羞,他没主动和我搭话,我也不好意思跟人家说。
但他有个习惯,很奇怪的习惯,甚至可以算的上是怪癖,他每到一个地方准得跑到驿站里,或是专门寄信的馆子,一个瞎子看信,这说起来像个笑话,横看竖看都有些荒谬。但他每次都真的能等到一封来自远方的信,且总有办法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
信是用特殊的方式写的,估计是纸也特别,办法也独特,你摸上去有淡淡的凹痕,他一般会当场读完,然后顺势掏钱找人代写,回上一封。说的多半是些不着边际的话,互相关切的两颗心却怎么也藏不住。看这字迹,寄信的大约是位姑娘,这姑娘估计不怎么拘泥小节,字写得婉约又潇洒,两种风格诡异得融合在一起,只让你觉的妙,挑不出不好来。落款处洋洋洒洒,写江月两个字,又在收信人的地方,留上柳飘萍。
哦,原来他叫柳飘萍。
这次柳飘萍却十分反常的在这小村子的驿站等了许久,一直都没信寄来,他的心里难免有些不安定,这几日村子里发生了怪病,听着很吓人。他现在如果遇到危险,别说杀人了,连鸡都不见得能砍一只,真正的手无缚鸡之力。他的预感也一向很准,从来是好的不灵坏的灵,白天收不到信,晚上就睡不着觉,如此反复半个多月,熬的原本就瘦的身子再一瘦再瘦,像个逃荒的。所幸,江月的信终于寄来了。
信上写道,她的清水衙门好不容易被派了个差事,这几天百年难得一遇的忙,当今王上的弟弟镜王病了,朝野上下跟着鸡飞狗跳,她这种吃闲饭的也没能免俗,日日得去点卯,她家大人更是,每天天不亮去宫里晚上也赶不回来。屁大点事儿来回折腾,很不成样子,话里话外都是嫌弃。
柳飘萍接到信立刻回了一封,心里稍稍平静一些。回去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竟然在这个小村子里呆了近两个月,当下决定今晚歇一歇养养精神,明天一大早就走。
可惜命运显然没能容得他养精神,刚回下榻的客栈,就发现此处被一群白衣人围了,他们中间有一个穿黑衣的,柳飘萍看不见,当然不管他们黑猫白猫,自顾自的回屋收拾东西,他出门有些匆忙,行李和二胡都没带。
收拾好了,出来没走几步就被人拦住,只听见一声笑,柳飘萍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就回过神来了,因为他听见一个声音,玉石撞击桌面的声音。这声音他太熟悉,应该是来自一串白玉做成的珠串,一共五十四颗,曾经在他手上挂着时,可以绕三圈有余。
为什么他会对这个声音如此敏感,倒不仅仅是因为这珠子曾经在他手上挂过,而是你去问问每一个东阑人,大约都对着玩儿意比较敏感。硬要说就是东阑太穷了,连年战乱加上地处偏僻,这地方穷的可怜,不长花只长草,没有玉石只有黄金,所以花和玉都是两样稀罕物,都得靠进口。因为少所以贵,一般只有王室可以使用。
柳飘萍自然没跟人家王室挨上边儿,但是他确实曾经有一条不假,后来他送给人了,若是此人没有转让,那大约就是此时拦住他的这个人。
柳飘萍叹口气,没说话,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才能缓解气氛的尴尬,毕竟不是任何一个人站在害你废了武功坏了眼睛的人面前,都能泰然自若处变不惊的打招呼和说笑话的。
可对方,显然可以,因为他不仅打了招呼,还说了笑话,仿佛他们只是久别重逢的老友,或是恋人,虽算不上小别胜新婚,但是也可以说热络熟悉。
他道,“刘旭,真是好久不见。”
说完这些,又加上一句寒暄,这话里含着感情也带着水分,各自比重占多少,无人清楚。
这人穿一身黑,黑色的长发没有束,披散在肩上,这造型你用今天的审美来看委实有点杀马特,十年之前流行。可是美人就是美人,没有性别的约束,也不受造型的影响,就算发型拉分,可是他依旧好看的惊心动魄,就连眉眼间的那一分狠厉,也被小心的藏起,露在外面的只有几分浓艳。
柳飘萍听着如今对他已经有些陌生的称呼,心里想着,谁要跟你好久不见,嘴上却回一句,“别来无恙,非玉。”
对方没再说话了,柳飘萍不想跟他起什么冲突,因为从各个角度来说,现在的情况都是人家为刀俎他为鱼肉,红烧还是清蒸就看人家的心情了。
被客客气气的带走时,他才想起这村子的名字,叫烟溪,怪不得当初就觉得耳熟,烟溪再过就是太阴了,他和这地方犯冲。早知如此,当初怎么着也该绕着走。
从烟溪到太阴的路很长,其实之前更长的路也不是没走过,只是坐在马车上,虽然空间够大,总归是与对方相对无言。柳飘萍很尴尬,这时候他都不在乎非玉是不是自己的仇人,只要对方吭个声他们就还可以做朋友,但很明显,非玉没有这个倾诉的欲望。无奈,柳飘萍只能继续一个人尴尬的发呆。
眼睛看不见之后,他就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的地方,他喜欢吵闹繁华的大街小巷,过于拥挤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