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合作终止 已捉虫
在和金渺合作过四年多的时间, 刘元俊很清楚她是他最好的合作伙伴,两人的关系也非常的不错,属于有共同秘密的亲密朋友。
刘元俊需要金渺为他做掩护, 他的男朋友这次也会和他一起回韩国, 作为他的秘书一起入职家里的公司。
所以结婚的对象,不能是别人,必须要是金渺才行。
虽然说金渺的家世有些差, 但是自身足够的优秀,而且刘元俊的母亲对这个未来儿媳妇还是很满意的,毕竟听话,看着也是贤妻良母的样子, 以后如果有孙子或者孙女, 孩子的教育也不用担心了。
不过, 事情不会如刘元俊想的那么简单,在金渺大学期间,韩国爆发了金融危机, 对韩国本土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韩国房地产直接降到了冰点, 原主的父亲也就是她这一世要叫爸的那个男人公司直接倒闭,那个男人把最后的钱都给了妻子和儿子,把他们送出国去,自己选择自杀。
其实在做极端选择之前, 金渺还被男人要求把之前给她的学费还回去, 而那个时候的金渺已经靠着炒股赚了不少钱,但是她并不想要那么轻易的把钱给对方, 原主的悲惨人生中,这个父亲也是要占据一半的责任,这是她应得的, 凭什么要把钱给对方呢。
不过出于自己人设的维护,毕竟她这边还要在刘元俊父母装样子呢,她这边也是和刘元俊签了协议的,于是打了十万美元过去,而这十万美元也被亲爸给了继母和她的儿子。
“不是我不愿意打,是我现在就只有这些了,其他的都已经交学费了。”金渺并没有告诉这个爸自己获得了全额奖学金,靠着炒股赚钱更是谁也不知道。
在美国这些年,她也成功的将自己的资产翻了几十倍,存在了瑞士银行的账户中,都是低调赚钱,并没有引起那些金融大鳄的注意。
她这一世并不打算在金融行业有所发展,原主的梦想是做时尚杂志的编辑,和金融业搭不上边,她也没有必要宣扬自己的资产。
刘元俊更是不了解,虽然名义上他和金渺是最亲近的“恋人”,但是两人也只是合作伙伴,从一开始就是互利互惠的关系,金渺和对方的关系没有到交心的程度。
那段时间他只担心自家的公司的情况,担心会在这次的金融危机冲击之下被击垮,频繁的往返于韩国和美国。剩下的时间还要兼顾学业和恋爱,哪里有时间去关注金渺在做什么。
好在刘元俊家的公司□□的活了下来,还因为原本的财阀企业倒了一半,他们家的公司后来居上,竟然进入了财阀行列。
而随着在金渺这一世的亲爸公司倒闭,他本人自杀之后,并且刘家成为了新晋财阀之一,刘元俊的父母就对金渺这个原本还算是满意的未来儿媳妇各种不满意了,他们现在也只是新晋财阀,底蕴和老牌财阀家族无法比,自然想要找个家世更好的儿媳妇。
一开始刘元俊还是想要抗争一下,他和金渺合作了这么长时间,一时之间很难找到更好的合作伙伴。
金渺其实无所谓,她现在的资本已经足够了,可以完全专心的去完成原主的梦想,根本没有必要去趟这个浑水。
刘元俊显然不能反抗父母,他下面可还有两个弟弟呢,他爸爸不缺儿子,否则他也不用一直隐瞒着自己的性向。
他现在最大的优势是家中长子,常青藤的大学毕业,二弟还在读高中呢,如果他能早点进公司的话,那会比弟弟更快的在公司里面发展自己的派系。
但是吧,刘父现在还很年轻,显然还不是愁继承人的时候,刘元俊没有办法反抗对方。
既然如此,那合作就终止呗,对金渺并不是非要做这个财阀儿媳妇。就算是现在结了,未来几年之后他们也依旧要离婚的,金渺不可能帮对方做一辈子的挡箭牌。
本来说是只要刘元俊在他家企业站稳脚跟,他们就离婚。
既然现在原本的计划也用不了了,那合作就结束,她这边的态度干脆利落,反而是刘元俊很是暴躁,在回韩国之前疯狂的玩乐。
金渺不管对方的糜烂生活,反正和她也没有关系了,两人四年多的合作关系已经结束了,拿到最后一笔酬劳坐上了飞往韩国的飞机。
她回韩国之后并没有立刻投简历给杂志社,而是先去看一眼这一世的亲妈,想要知道这位亲妈在最后的时光找自己做什么。
以她们两个相看两厌的关系,对方找自己,感觉并不是什么
要先去看一眼这一世的亲妈,金渺对对方极为厌恶,对方也不喜欢自己,临死前也并不知道为什么非要看她一眼。
难道要搞什么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戏码吗?金渺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维持孝女人设了,之后和刘家也没有什么关系了,刘元俊父母和金渺就是陌生人的关系了,她没有必要为了给对方留好印象而做违心的事情。
她回韩国之后也没有立刻去看亲妈,而是先搞定了住处再说。
在韩国经历金融危机的时候,房产和地价都跌至冰点,她购入了不少,只是一时半刻想要找个适合的住进去还不是那么快的,得重新装修一下,最近就只能先住在酒店里面了。
这一世亲爸的房子早就被银行给收走了,继母带着她儿子也不在韩国了,现在在国外生活,她们之间也没有联系方式,没必要联系。
金渺都成年了,这个继母想要摆长辈的谱来做她的监护人也做不到,而且对方显然被金渺冷酷无情的样子吓到了,不敢来招惹的这个继女。
对方在金渺眼睁睁的看着这一世的亲爹去死,只在葬礼的时候回来了,完全没有伤心的行子,就知道这个继女心有多狠。
原主的执念让金渺完全对这一世的父母不闻不问,但是她可以不去管。
原主上一世是自顾不暇,都不知道亲爸是什么时候没有的,她没有享受过一点父爱,也没有任何的抚养费,反而还有债主找到过她,说她是亲爸的女儿,有义务还钱。
而那个时候,继母和她儿子早就躲到了国外逍遥自在了,而原主还被母亲骂,让她不要连累家里,自己出去想办法还钱。
后面是原主认识了一个做免费援助律师的,对方告诉她这笔钱和她没有关系,不还也没有任何的关系。
但是那段时间,她也没有办法好好生活,要躲躲藏藏的。
因为原主的这些经历,金渺甚至那10万美元也不想要给,只是当时在演戏,而当时刘元俊则是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