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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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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陪徐柏樟锻炼,于清溏有点逞强的意思,否则真不一定能跟上节奏。

两个人先在小区跑了三圈,又找了片空地打太极拳。

于清溏没学过,偶尔在公园见大爷们打,也只是看看而已。

徐柏樟身体很有力量,打太极别有一番风味。像武侠电影里身怀绝技的隐居大侠,随便出招就能压倒一片。

光看不过瘾,于清溏主动拜师学艺,掌握动作不难,难的是那股气韵和力量。

于清溏记忆好,学招式自然也快。十几分钟下来,已经可以完整打出一套二十四式了。

徐柏樟叫了停,递水给他喝。

秋日清晨,风是暖的。适当运动心情舒畅,于清溏很久没看到这么早的太阳了。

徐柏樟问他:“觉得无聊吗?”

“不,特别有意思。”于清溏拧上瓶盖,“明天还来。”

徐柏樟笑着说“好”,练功服被风吹得飘摆。

于清溏:“但我没有衣服,打起来总觉得不专业。”

“我那有新的,回去给你拿一件。”

“小心思”达成,于清溏说了谢谢。

徐柏樟别过头去喝水,犹豫了一会儿才说:“楼上的电影房你看过吗?”

“还没,最近忙,想去没抽出时间。”

徐柏樟:“今晚有时间吗?”

于清溏预料之外,“徐医生是想约我看电影?”

“嗯,可以吗?”

“当然了。”

观影时间定在晚上八点。

俩三十岁的已婚男人,跟小青年谈恋爱似的,在家看场电影还要约点。

于清溏洗完澡才过去,他提前十分钟到,影音室里空荡荡,从左到右有四个沙发座。

他坐在左手第二个位置,沙发很软,有沉浸式的感觉。

大约五分钟,徐柏樟推开门,还带来了丰盛的观影伴侣。温热的蜂蜜煮梨水、水果拼盘,还有一条毛毯。

阳城还没通暖气,徐柏樟把毛毯搭在于清溏膝盖,又将果盘放在他方便拿取的位置。

于清溏叉了橙子塞嘴里,随口提了句,“要有薯片就更好了。”

徐柏樟:“下次去买。”

于清溏意外,“可以吃薯片吗?”

徐柏樟:“为什么不可以吃?”

“我以为你不让吃的,薯片是垃圾食品。”

徐柏樟笑了,“偶尔吃问题不大,人活着也不能那么死板。”

中药杯就放在徐柏樟手边,于清溏暗自庆幸,虽然徐医生对自己狠,但对他还算仁慈。

斟酌过后,于清溏选了部科幻悬疑电影,故事精彩、节奏紧凑,还可以交流剧情。

影片播放,只有荧幕投射出光亮。于清溏专注后续发展,根本没功夫讨论。

故事接近尾声,凶手公布之时,于清溏汗毛竖起来了。他转向徐柏樟,用眼神表达惊愕,发现对方也正看着他。

徐柏樟并未受到影片的影响,又或者说,他根本没关注情节。仗着光线昏暗,整整两个小时,目光全程在于清溏身上。

“怎么了?”于清溏见他反应不对。

徐柏樟的表情很复杂,像是检查仪容仪表的教导主任,盯着他衣领和脖颈的连接处,“衣服,太暴露了。”

昏暗无法限制视力,沐浴香气却能折磨意志力,有的人烦躁无比。

观影结束,于清溏返回卧室,认真打量镜子前的自己。非常普通的圆领棉衫,米白色,不透,衣领也只卡到脖子。

满大街都是这样的衣服,

哪里暴露了?

于清溏剥开衣领一点,锁骨上面红了一小块,他觉得痒,对着镜子挠。

什么时候咬的?

秋末的蚊子果然最毒。

*

徐柏樟把自己关在卧室,中药已经喝干,画面仍旧驱散不开。

于清溏偏斜着衣领,露出小片皮肤,有蚊虫叮咬的小包和三柳抓痕。红得招摇,好像在用力抬下巴,等着他咬上去。

用力地咬。

他不该看的,就好像当年,也不该看。

徐柏樟戴上耳机,沉浸在十一年前,只有他们的世界里。

“学长,腿照已经发给你了,现在放我鸽子,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学长,明天上午十点,找个没人的地方,我等你连线。”

*

当天工作结束,柳思妍专门在办公室等于清溏。她递来份文件,“再帮我参谋参谋,这次的行不行。”

对方递来的,是“法制生活”的栏目申请书。四年了,作废的方案书全摞在柳思妍办公室,有整整两大箱。

于清溏:“别太有压力,你应该比我清楚,不会那么容易通过。”

省台有专门的法制频道,不论是收视率还是观众的反响程度都不错。柳思妍想在总台专门创办一个类似栏目,有点异想天开。

哪怕随便换个栏目方案,都不至于在这四年间一次又一次申请,却一次又一次被打回来。

“放心,我知道的。都被拒绝一百次了,我还在乎这一百零一次?”柳思妍说:“就算又失败了,无非再等第一百零二次嘛。”

于清溏把文件收进牛皮袋里,“嗯,我回去好好研究,三天内答复你。”

“诶,等一下。”柳思妍围着他绕了两圈,跟看展览品似的,“奇怪,你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

于清溏解下领带,换上自己的外套,“为什么要变化?”

“你们刚结婚,不得没日没夜?”

“你想什么呢,最近少看点小漫画。”

柳思妍嘶了一声,“是不和谐还是没开始?”

于清溏没瞒着,恹恹的,“各睡各的房间,怎么开始。”

柳思妍跟吃了空气似的,吧唧两下,“好好的小情侣,干嘛分房睡?”

“他主动把面积最大、采光最好的房间留给我,我怎么办,还邀请他同睡吗?”

“也不是不行。”柳思妍小声嘟囔了句,“反正你们这样不对劲。”

刚认识三天就求婚,半个月顺利领证,一个月入住新房,再到现在同居一周,彼此处成了室友,哪一步都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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