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阮榛这人在睡眠方面,没犯过愁。
基本上什么时候想睡,闭眼没多久就能进入梦乡,哪怕中间被吵醒,起来又干了点别的事,回去后,也能续上刚刚的觉。
再加上他有事不往心里搁,受了什么委屈,要么当场报复回来,要么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准备之后慢慢使坏,所以往被窝里一钻,就像只树懒,挂在了自己最喜欢的枝条上,那叫一个懒洋洋的幸福。
倒头就睡。
他不认床,唯一会介意的就是床是否干净,所以这天晚上没真的躺在宋秋光的屋子里,而是去了一楼的琴房。
宋琴文名字中有“琴”,却并不会琴,在音乐方面没有任何兴趣,不过当年的夫人喜欢弹钢琴,又腿脚天生不太好,就在一楼为她做了间琴房。
很用心,请了世界最顶尖的大师,设计得雅致极了。
阮榛不怀疑宋琴文当年的爱,但有些人的心大概是属榴莲的,哪个尖尖上都能站着个人,他在家里对夫人的体贴,不影响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
圈子里的人也不以为然,只觉得是风流韵事。
那位夫人年纪很轻就去世,此后,宋琴文并未续弦再娶,虽说孩子一个个地生,还都不是一个妈,但外面的人提起这位,都要竖一个大拇指。
夸他念旧情,专一。
养了很多情人怎么了,不都没给名分嘛。
比宋家那个小的好多了,别看能力强说一不二,但身边居然没个伴儿,不给家族增添子嗣,像个什么话!
不知是否为了这个名声,曾经的琴房也保留了,精致昂贵的钢琴像庞大而沉默的信物,见证着三十年的岁月变迁,世间行人熙熙攘攘,宋家门前川流不息,钱财流水般的泼洒出去,又成百上千倍地涌入而来。
每日都有佣人打扫,屋里很干净,没有任何难闻的气息,窗户保持着通风的状态,送来微风的柔和,由于人迹罕至,反而令人心里安宁。
阮榛睡在靠墙的小沙发上。
还搭着那个昂贵的,据说要十万元的毯子。
暖和柔软,很舒服。
割有钱人的韭菜就是香啊。
尤其是听到楼上宋春风的惨叫后,阮榛翻了个身,睡得那叫一个舒坦。
这事很简单。
既然少爷们巴巴地把他求回来,那身为长辈,阮榛必然要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呀,可不能把宋秋光丢在医院不闻不问,像是什么话?
所以他在被宋春风掳走的时候,借着两人之间的争执,从车窗丢下了一只鞋。
抽完这狗比的嘴巴子,再丢掉,正好。
也算是物尽其用。
而那只鞋子里,则藏了窃听器。
阮榛一早就发现了。
他刚进宋书灵安排的次卧,就嗅到了这个房间的不对劲。
没办法,阮榛记忆里,对窃听装置太过熟悉,因为宋家的少爷们为了防止他逃跑,不仅逼着戴上了能电击的手环,也在他的屋里装了窃听器。
他悄悄地给外面打电话,问爷爷的情况。
对方说还在重症监护室呢,每天花大把大把的钱,就是无底洞……还好你的朋友们善良,每月都给费用缴上了,还照顾那只老狗呢。
握着话筒的手,微不可见地颤抖着。
阮榛别无选择。
当时的他不知道的是,这些是假的。
他的对话通过窃听器,传递到了另一个房间,所谓的医院工作人员,每日的住院费用,爷爷的昏迷不醒,全部都是假的。
宋家的少爷们像是贪婪的蜘蛛,游刃有余地编织一张大网,给他禁锢,令其无从挣扎。
后来阮榛想过,要是假的也挺好。
起码爷爷和黄狗不会离开自己,还活着。
但那个时候,知晓真相的阮榛已经被少爷们厌烦,他又生了病,长久地咳嗽,瘦弱的身体撑不住漫长的折磨,整晚失眠,几乎要呕吐出自己的灵魂。
“外面下雪,正好,给他带出去玩。”
宋夏雨声线憨厚:“还用带回来吗?”
“丢了吧。”
不知是谁漫不经心地接了句:“对了,小妈不是最怕冷了吗?”
可这句问话,没有回答。
甚至连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洁白里时,身上还装有小小的窃听器。
不得自由。
……重新见到这个玩意时,阮榛的心里并没有太大波澜。
他也没有声张,而是平静地洗澡,吃饭,认真地生活。
哦,还发了一次烧。
来得快,去得也快,没多久就恢复了健康,拿鞋底抽宋春风嘴巴子的时候,可是铆足了劲儿。
很爽。
所以他只是在临走前,把窗户打开——
墨云翻滚,雨势瓢泼,滚滚的雷声轰鸣不已,亮起撕裂天际的白色闪电。
似天空在隐隐作怒。
阮榛取下了台灯中的窃听器:“三爷,合作愉快。”
这次不一样了,他要勇敢站起来,要借用对方的权势,要无所不用其极,让爷爷和黄狗,以及自己,能够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声音轻得像羽毛。
宋书灵一定听不到。
窃听器很小,也就指甲盖那么大,轻而易举地塞进鞋子里,又一同在半路丢下。
他朝宋书灵释放出了信号。
原本对方就在怀疑自己的身份,这下更不可能坐以待毙,果然,在送上来一盘新鲜水果的瞬间,一枚小小的耳机塞进了他的手里。
对面的宋春风还在滔滔不绝。
阮榛抬头,冲人打招呼,笑得很甜。
“阿姨,能再来点草莓吗?”
对方微笑颔首,神色如常地离开。
宋夏雨还在说,小妈,你有什么要交代的,我们一定办到。
“搬过来住的话我住三楼,为了避嫌,你们没事不许上来……地皮签字的时候,记得拿给我过目。”
与此同时,宋书灵的冷淡声线,带着隐约的电流声传来。
“就这?”
草莓酸酸甜甜,芳香的汁水沾到指尖。
阮榛一步步地走上楼梯台阶,踏过三楼的走廊,凤尾竹叶片洒出金币般的光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