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别忘了梦想
段宁宁醒了。
酒吧里的酒似乎不是太好,也可能是喝得有点太多了,她醒来的瞬间,觉得自己的脑袋像是要碎掉一般,头疼欲裂。
“嘶……”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觉得这里有些熟悉,也有点陌生,等她反应过来,这才想起,她昨天来蒋桃这里住了。
熟悉的是房型,她也曾经住过这样格局的房子,陌生的是物件,蒋桃的一切都可可爱爱,香香软软,和她的房间不太一样。
那她怎么会在蒋桃这里呢?
这时候,她的脑袋里涌进了许多很不愉快的记忆。
是的,她,段宁宁,因为不想做小三,来蒋桃这里住了。
才刚清醒,她的心就又落入了谷底。
她扶着脑袋起了床,在床边找到了自己的手机,想开机才发现手机已经完全没电了。
下了楼梯,四处寻找充电器,插上电等了一会儿,直到开机她才惊觉,已经十一点了。
她没去上班。
段宁宁忽略了所有的未接来电提醒,打开了微信,看天哥和萱姐都发来了消息,她甚至没看,直接删除了聊天记录,再从各种红点里找到了蒋桃,发去了消息——
[我起来了。]
一会儿后,蒋桃回复了消息——
[好好休息,要记得吃饭啊~]
[对了,是温礼送你回来的,你记得跟他说声谢谢哦。]
“温礼?”
温礼怎么会出现?
段宁宁头很疼,现在不想想这些事。
她放下了手机,仰头看着天花板。
没去上班,这种感觉太陌生了。
起身刷牙洗脸,她穿上了简单的t恤与牛仔短裤,扎起了高高的马尾,顶着一张宿醉的脸,拿上蒋桃在玄关给她留下的钥匙,转身出门去了。
她想去做点什么,什么都好,能让她忘记眼下的困境就好。
她生怕自己见到公司大楼,故意从小区的另外一个门走了出去,绕路去了地铁站,坐地铁到了市中心的商场。
自己一个人大吃特吃了一顿炸鸡,跑到了游戏中心里玩各种游戏机,再一个人开了个包厢鬼哭狼嚎,终于在耗费了许多体力与声嘶力竭之后,瘫倒在了ktv的沙发上。
她看着天花板,想问自己,段宁宁,这到底算是什么。
逃避可以解决问题吗?
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而努力的?
家,对,她想要有个属于自己的家。
怎么会因为一个男人,把自己搞成这样呢?
段宁宁瞪大着眼睛,眼泪却还是流了下来。
可是她的工作,偏偏就是那个她想逃避的人。
她恨严殊吗?
想到这个问题,段宁宁突然觉得她很可悲。
都这样了,她居然一点也不恨严殊,也不恨舒晚菁。
她谁都不恨,她只觉得屈辱与不甘。
可她已经离开了,她丢下了所有获得的外在,离开了那间华丽的鸟笼,做回了她自己了。
她若再逃避下去,只不过是懦弱。
她坐起身来,按下了静音,打开了手机,将严殊从黑名单里统统放了出来,给他打去了电话。
正在工作中的严殊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定睛一看,确实是段宁宁,手忙脚乱地接起了电话。
“段宁宁,你……”严殊想问她在哪里,可一想到她就在温礼家里,他又觉得自己何必问出口来,自取其辱。
段宁宁仰起头来,对严殊说:“抱歉,殊总,我昨天突然身体不太舒服,回家休息了,我明天就会回去上班,跟您请个假。”
听到她和最初一样,用尊敬的语气与他说话,严殊的心凉了半截。
她……真的心里没有他吗?
她若是哭闹,质问他为什么脚踏两只船,那是信任,相信他会给她一个答案。
她若是决绝,直接说她要辞职,从此再不联系,那是放不下,必须要离开才能好受一些。
现在这样算什么?
她不哭不闹,不骂人,不抱怨,不离开,似乎看起来也不难过,平平淡淡地说,她会继续好好地上班。
这算什么呢?
再想起她一发现严殊有女友立刻去了别的男人家里,一点也没有犹豫,说走就走,严殊只觉得自己,失落得话都说不出口了。
“殊总?”电话那头的段宁宁见严殊沉默,又唤了他一声。
“嗯,后台系统记得申请一下。”严殊逼自己平静,不想表现出任何一点在乎。
然而,听到严殊如此平淡的语气,电话那头的段宁宁一样陷入了无尽的失落。
严殊……他连解释都不解释,是他不在乎她吗?
看起来,似乎是这样的……
失落过了头,反而释怀了,段宁宁扬起了笑容,说:“放心,殊总我回去会补好假条的,那就先这样了。”
“嗯。”
段宁宁挂断了电话,呆呆坐在了寂静的ktv包厢里,其他包厢传来隐约的鬼哭狼嚎,却听起来让人无法释怀。
她抹干净了落下的眼泪,收好了包,离开了包厢。
搞钱,搞钱,搞钱!
段宁宁,你不要忘了初心!
但在明天上班之前,她还有必须要做的事——
她没有足够体面的商务装束,也没有自己花钱买的化妆品,她得去买,用自己的钱去买。
她按着之前买的款式再买了一套几乎一样的化妆品,在商场里花了两万买了几套还算体面的衣服,再去买了两双便宜的高跟鞋,一个并不奢侈也还算过得去的包。
她从来没有花过这么多自己的钱,为了工作,她不得不投资自己。
本来以为,花钱之后她会非常心痛,结果并没有,她只觉得踏实。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的美丽,真的很踏实。
第二天的清晨,段宁宁穿上了自己搭配的新衣服,化了全妆,甚至用卷棒整理了头发,踩着新买的高跟鞋,大大方方地走进了公司。
严殊到了,她拿起桌面上昨天没能处理的文件,敲了敲严殊办公室的门,扬起自信的笑容走了进来。
“殊总,这些是需要您签字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