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你认识他们吗?
沈斐在厨房里煎炒烹炸,过了好一会儿他从厨房里面端出了六菜一汤,色香味俱全。
所有人都叹为观止,我知道沈斐的手艺,他热情地让大家尝一尝,张婶尝了一个筷子,赞不绝口,再看沈斐的眼神就活像他是一个稀有动物似的。
“现在年轻人会做饭的真的不多,做得好的更是少,真是难得。”
我妈尝了尝,也许男人会做饭是他的加分项,我看我妈的眉头都舒展开来了。
沈斐用他的厨艺征服了我妈和张婶,吃饭的时候我妈一边给沈斐夹菜,一边跟他说。
“你既然和晚凝在一起了,你应该知道她的身体。她刚刚做完心脏移植手术,虽然目前恢复得很好,但是毕竟她跟身体健康的人还是不太一样,你可以接受吗?”
“当然可以接受。”沈斐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对我而言,这不算什么,我真的很喜欢晚凝,我既然喜欢她,我就能够接受她的一切。伯母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晚凝的。”
这么一句话,却让我妈陷入了沉思,她半晌都没有说话,让沈斐很是惶恐。
“伯母,您还有什么顾虑吗?”
“一句承诺很容易说,我其实对晚凝另一半的要求倒没那么高,只要不伤害她就可以了。”
“妈,瞧你说的好像以前有人曾经伤害过我似的。”我笑着看着我妈。
“当然没有,我只是随便说说,这是我对你的另一半的唯一要求。“
“妈,那你的要求也未免太低了。”
“伯母,我一定会好好对待晚凝,绝对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我妈笑着跟他点点头,给他夹了菜:“吃菜吃菜。”
吃过饭,沈斐还执意要洗碗,被张婶严辞拒绝。
我笑着把他拉到花园里。
“好了,你做饭就可以了,她们不会让你洗碗的。你也不用刻意表现,我妈很随和。”
“看得出来,伯母人很好的。我也只是想表现得更好一点,让伯母相信我真的能照顾好你。”他说着说着就把自己感动了,他两只手扶着我的肩膀,深情地看着我,每次沈斐这样看着我的时候,我都有点落想落荒而逃的感觉。
我不动声色地推开他的手。
“我妈种了很多漂亮的花,你见过盛开的昙花吗?好像今天晚上会开。”
“是吗?我真没见过昙花,都说昙花一现,一定很美。”
我带他过去,可惜昙花依然没开。
“应该是夜里开放,我们无缘看到它盛开的样子了。”
“如果你不累的话,我可以陪你等到夜里它盛开的时候。”
“不用了,它开花的时候我都已经睡了,我可不想牺牲我的睡眠等它开,我没有那样的闲情雅致,也许我妈会等的。”
“伯母真是一个特别会懂生活的人,我也很喜欢种花,到时候我跟伯母好好学习一下。”
跟我妈学种花,忽然我脑子里好像跳出来这么一件事,有个男的曾经说过类似的话。
他也要跟我妈学种花什么的,但我记不起来说那话的人是谁?
脑袋又隐隐作痛起来,我按住了太阳穴,细心的沈斐立刻发现了。
“怎么了,晚凝,哪里不舒服吗?头疼吗?”
“是的,头有点疼。”
“要我陪你去医院吗?”
“我没那么娇气,动不动往医院跑。”
“那你早点休息,我就先回去了。”
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送走了沈斐,我脑袋自然就不疼了。
不喜欢还有副作用,我对自己也是无语了。
我妈像是会读心术,她注视着我的脸。
“我觉得你对那个沈斐好像没太多热情。”
“这也能被您看出来?”我笑道,打算四两拨千斤地拨过去。
“你是我生的,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不算太喜欢,但也不算讨厌。”
“他对你倒是蛮殷勤的。”
“是啊。”
“如果不喜欢的话也别勉强。”我妈拍拍我的手背。
“也不算太勉强吧。”就是顶多吃吃饭,看看电影,再进行下一步亲密的举动,可能我这边就不行了。
我自己心里明白,我不喜欢沈斐。
真的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我都不喜欢他。
但我觉得所有人都好像知道点什么,就是我不知道。
包括沈斐。
送走沈斐,我准备回房间了,张婶在收拾客厅呢,我忽然在沙发上拿起了个什么对我说。
“晚凝,你看这是不是沈斐的东西?”
张婶手上拿着一只钱包,我拿过来看了看,里面有他的身份证件。
应该是他刚才坐在沙发上的时候,钱包从口袋里面掉出来了。
“是他的,我给他打电话。”
但是沈斐的电话在占线,我过了一会儿打他还是在占线,他到底给谁打电话打那么久?
我忽然挺好奇的,也想着这钱包里也还有他的工作牌,明天他上班应该是要用的,我想了想就给他送过去了。
我开车到他家,还没下车,我便看到了沈斐正在他家楼下,我正要下车,这时从路边的一辆车里走下一个人,直接向沈斐走过去了。
那个人的背影很熟悉,我下意识地把椅子放低,往下面躺了躺。
那个人走到了沈斐的面前,两人开始交谈,那个人是背对着我的,我看不到他的脸,也听不到他们两个在说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沈斐仿佛被对方压了一头,有些唯唯诺诺的。
我太好奇那个人的身份了,他到底是谁?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为什么可以压制住沈斐。
可是他一直背对着我,他楼下的路灯也不是很明亮,我从他的背影实在是难以分辨他的模样,于是我就再一次给沈斐打电话。
沈斐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看了看这次是通了,但他没有接挂掉了。
他挂掉的同时环顾了四周,这时背对着我跟他说话的男人也微微地侧过了身子,我看到了他的侧颜。
路灯虽然不明亮,但是他太过优越,令人过目不忘的五官,实在是太有辨识度。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