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她喜欢的
陆夫人一股火气又被死死摁在胸口,上不去又下不来。
晋王府的人一出现,就会让她知道自己拿陆昭菱没办法!她有晋王护着呢。
看着陆昭菱带孙英英离开,青音还当着她的面把听暖楼院门给锁了起来,陆夫人攥紧拳头,跺着脚绷着手臂发泄地叫了起来。
“啊啊啊!陆昭菱!”
她讨厌陆昭菱,自然是因为陆昭菱是那女人的女儿,只要看到陆昭菱,她就没有办法忘记自己最开始有多卑微。
也不能够忘记,现在陆夫人的身份,还有她儿女们的嫡子嫡女身份,都是抢来的。
现在陆昭菱越发嚣张了,万一以后,她想着替她亲娘报仇,把东西和身份都夺回去,那他们怎么办?
不行,绝对不行!
陆夫人恶狠狠地想着,这一年内,他们一定得不惜一切代价,把陆昭菱的婚事给搅黄!
实在不行,就一不做二不休,把陆昭菱
“夫人,不好了夫人!”
胡管家满头大汗跑了过来。
“你才不好了!会不会说话!”陆夫人气极怒骂。
这狗奴才越来越招人讨厌!
“是是是,是小的不好了,夫人,金婆子被官差带走了!”
胡管家知道自己儿女吵了一架,儿子差人来叫他回去一趟,结果他一出去就听到了一个新的八卦。
“金婆子犯了事?”陆夫人火气刹了刹,但很快就不以为然,“她都住出去了,犯事与我何干?”
“她是因为二小姐的事被带走的!”
“什么?陆昭菱又惹了什么事?”
“外面都在传,昨天二小姐去府衙告了青福侯世子,世子被抓起来了,陈大人还要查二小姐回京那天的事。”
胡管家喘了口气,“金婆子是去接二小姐回京的,二小姐那天偏出了事,陈大人肯定是要审金婆子,弄清楚是发生了什么事,外面的人都在怀疑,会不会是金婆子把二小姐的行踪卖给了青福侯世子。”
陆夫人脸色一变。
那天陆昭菱为什么会被朱世子
“胡扯!鬼扯!她自己长得跟个小狐狸精似的,勾得人家朱世子没忍住,怪得了谁?”
啥呀,二小姐从乡下回京,外人哪里知道?她去哪里勾朱世子?
胡管家下意识都替陆昭菱觉得冤。
他赶紧把这种念头从脑子里甩开。他昨儿回小巷那边的家,儿子可是把二小姐一顿骂的。
也不知道二小姐跑到那边去干什么,但是大力摔了一跤之后身上到处疼,肯定也是二小姐害的!
他也希望夫人将二小姐好好收拾一顿!他还想找二小姐要药钱的!
“夫人,现在怎么办?”胡管家眼珠一转,补了一句,“也不知道府衙会不会还要找老爷和您审问。”
“她敢!”
陆夫人更愤怒了,陆昭菱就是个惹事精,她一回来,府里就不得安宁!
要是真给家里招来府衙的人,还要她上公堂,她的脸都要丢尽了。
她匆匆去找陆明想办法。
却说之前陆昭菱带着孙英英出门,上了孙家的马车。
孙英英的车夫看着都精神,陆昭菱看了他一眼,竟发现对方身上有一丝丝灵气。
她挺意外的。
普通人罕见身上有灵气的,难得遇上。
这种是天赋。
这种天赋可能会表现在,与动物或是植物亲近。
等到马车一行驶,陆昭菱就明白过来了,这个车夫驱马很厉害,他的马鞭不用怎么使,那马就很听话。
“孙小姐这位车夫挺好的。”陆昭菱说。
孙英英讶异地看着她,“这是田叔给我寻的车夫,陆二小姐觉得他哪里好啊?”
刚坐上马车陆昭菱就觉得这车夫好,孙英英也有些好奇。
“他驭马应该很厉害吧?马车驶得很稳。”陆昭菱说。
“你怎么知道?老马驶车是真的很稳,以前遇到意外惊马,他也很快就能把马安抚下来了。”
陆昭菱心中一动,她缺车夫呢。
要是也能找到一个这么厉害的车夫就好了。
孙英英赶紧说了田叔昨天的话,“昨天你不是见到了田叔吗?他跟我爹说过,你应该缺车夫,要是这件事情办成了,建议我爹送你一个车夫,还有马。”
“田叔说,你那拉车的马虽然算不错,但跟我们马场的还是不能比。陆二小姐,等有空了,我带你去我家马场挑马!”
孙英英完全忘了,田管家跟她爹说的时候是有个前提的,就是陆昭菱真的查出了莫清清死亡的真相,或者,能够让孙英英不再做噩梦,放下这个执念,就算是帮上了他们孙家的大忙。
到那时候孙家肯定是要送上谢礼的。
现在孙家还没有完全相信陆昭菱的本事。
没想到孙英英直接就说出来了。
“你们家有马场?”陆昭菱挑眉。“那我可不会拒绝的,我确实需要车夫和好马。”
等她身体和精神完全恢复了,她不会一直拘在京城里的,到那时有辆高配置的马车很有必要。
“是啊,我爹开了一个马场,不过绝对不是战马,不能随便养战马的,一般就是卖给车行,卖给商队用。”孙英英解释。
能够得到官府允许开办马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个其实还是以前孙老爷用军功换来的。
他没有封赏,就得了一些行事的便利。
京城很多权贵也会去孙家马场挑马,所以才说孙家还挺吃得开的。
“好,有空去。”
陆昭菱对田管事倒是多了两分好感,还挺仔细的。
“陆二小姐,我跟你一起去晋王府,真的不会有事吗?”孙英英有点忐忑。
“能有什么事?”
“听说晋王很凶残。”孙英英坦白说。
她很少怕过谁,但对传言里的晋王莫名有点犯怵。
别人不知道,她小时候是听大哥说过,他曾经见过晋王一人打倒一头狼的,那个时候晋王才九岁。
所以她大哥一直说,晋王小时候就凶残,长大了肯定更不得了。
也不知道这件事情陆二小姐听过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