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野狗分食之刑
那血冒出来的快,停止的也快。
滴落到地上两滴之后,便肉眼可见的不再往外流。
冯太傅等几人甚至上前来仔细观看,兰怀聿则拿过帕子,轻轻地在她手背上擦拭。
血迹抹干净,刚刚他割开的伤口只是一道红痕。
亲眼所见之人无不发出唏嘘,英国公更是高兴异常。
“这就是我慕家的人啊!”
冯太傅捏着胡须也连连点头,“没错,世间唯慕家血脉能出如此独特之人。”
国公夫人亦是眼睛红红的拿着一沓旧旧的信件过来,“我家乾儿在西关有心悦的女子,他们已经拜了天地。这孩子是我家乾儿嫡女!”
冯太傅把信件接过,又跟一干大人翻看起来,这些信件绝对做不得假。
所有的佐证足以证实楚之一就是慕家的孩子,场面亦是一派和乐。
府里的祠堂也打开了大门,等待楚之一去敬香叩拜,她就正式是慕家人了。
就在一众人准备前往祠堂时,外面下人群之中,某个灰扑扑的小厮忽的从人群中滚出来。
边抽搐的口眼歪斜边大声叫道:“有违天道必遭天谴!”
众人无不被惊到,英国公极快的反应过来,喊人把这不知哪个府邸的小厮处理掉。
那小厮却扭曲着身体以一种奇异的角度半起身,“有违天道!你本天赐神将、天生凤命国母之运。相助真龙天子丰时平内乱战敌国,他登临帝位你母仪天下!
现如今逆天改命相助阉人,你必遭天谴啊!”
他声嘶力竭的吼完,身体抽搐的更厉害了,甚至从口里喷出一大口血来。
砰的一声砸在地上再也不动了。
四下静谧鸦雀无声!
不少人脸色不太好看,丰时……那废太子还在大牢呢。
先不说他能力如何,他之前的确是太子,被废也少不了兰怀聿的手笔。
兰怀聿虽是皇上血脉,可他母亲并非正宫甚至都查无此人,他的身份确实……尴尬。
更况且他是不是个正常男人大家都不知道。
楚之一眯起眸子,第一时间觉着这人跟楚妙妙分不开关系,毕竟至今她确定带着完整记忆重生的只有她们二人。
可楚妙妙有能力在这样的场合安排人吗?
她没有,那么此人是谁派来的?居然把上一世自己的事情说的明明白白。
而且居然知道她上一世就是迎风?
知道这件事的没几个。
兰怀聿抓紧了她的手面上亦是一片阴寒,刚要开口哪想到皇上跑出来了。
“胡言乱语!阿聿的生母乃是朕发妻,三书六礼明媒正娶天地可鉴。朕当年行事低调没有昭告天下,你们不知道不代表婚事不是真的!
不日朕要追封发妻兰氏洛宁为皇后,朕百年之后亦要与她同椁而眠。
来人,把这危言耸听污蔑朕长子之人拖出去鞭尸!”
众人头一回看到皇上如此炸毛,皆不敢言语。
大内侍卫听令而行把那尸体拖出英国公府外的大街上,当众鞭尸。
突发情况以皇上暴跳如雷结束,众臣请安见礼同时附和。
甭管真实情况如何,皇上说兰怀聿是正宗的嫡长子那就是。
拜见祖宗的仪式继续,兰怀聿始终牵着楚之一的手,在她规规矩矩的给慕家列祖列宗磕头上香后,他也敬香拜了一礼。
礼成,楚之一正式的认祖归宗。
更改姓氏,往后她也不姓楚了。
英国公和夫人不由泪目,尤其是看着长子的牌位更是心头难受的厉害。
唯一的遗憾是,至今不知之一母亲姓氏,牌位上只是慕乾之妻。
冯太傅等特别自然的恭喜,英国公今日也设下酒宴同庆。
待得出来瞧见柳氏还在笼子里呢,陶妈妈也被捆绑着扔在一边儿。
孟鹤之拱手一礼,“楚正谋害慕家大爷罪证确凿,柳氏亦做尽伤天害理之事,臣应百姓之愿对这二人施行野狗分食之刑,今日便将他们押往城外。”
柳氏在笼子里大声嚎着不要,陶妈妈吓得下身一片湿迹骚臭熏天。
皇上挺高兴,觉着这安排甚好,让天下人都看看作恶之人是什么下场报应。
兰怀聿抓紧了之一的手,并歪头瞅她,“要去看看吗?”
“你还有心思看行刑呢?刚刚那人也不知是谁派来的。”
“无论是谁都是跳梁小丑。”
虽说他心内很是介意,只要一想她曾嫁给丰时做他的太子妃做他的皇后,他心里就拧的厉害。
特别的恨,特别妒,喉咙都是酸的。
之一却不那么想,上一世知道她就是迎风不超过十个,如果是这几个之中的人重生了,试验一下就知。
“别想了,不想去看行刑的话在府里与他们吃喝?”
回头看了一眼高兴说笑的众人,尤其皇上已经示意姜传宣旨了。
她摇头,“走吧。”
两个人迅速的出了府,骑马而行正好赶上孟鹤之押人出城。
追天也骑马跟着呢,她觉着自己是孟大人跟班儿,无语又无可奈何。
“师父。”
“你们也要出城?”
“仇人的死亡过程,还是要看看的。”
追天点头,蓦地小声道:“一会儿能不能掩护师父?”
“师父,你不会要……”
“嘘!”
追天往前看了一眼,声音压得更低,“他要跟我过日子,多可怕?我对自己没信心对别人更没信心。要是走肾不走心我不惧,但走心……他恐怕会失望。”
之一眨了眨眼睛,下意识的就去看兰怀聿。
他也正歪头看她呢,对上视线他温柔一笑,那双褐眸载着柔色和纵容。
她心头咯噔一声,迅速的靠近师父,“不如您再试试?我想哪怕您只走肾不走心,只要不跑孟大人都是高兴的吧。”
徒弟这个角度的相劝有些稀奇,追天想了想,“那不是对他更不公平?”
“或许只要您不走对他来说就是公平了。当然了,您实在不想面对他,我就暗杀了他免得再纠缠您。”
追天一哽,“徒儿,那倒也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