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初见修罗场,久别诉衷肠下
已经是极为强烈的政治预警信号。
不谙政事的大乔,对此无能为力。
黑暗之中,佳人1对美眸中泪光闪烁。
“阿香亦知夫君之秉性,妾亦无计可施也!”
大乔此刻只觉深深无力。
1贯坚强的香妹子,此刻也变得可怜又无助,她紧紧抱住大乔,2女相拥而泣。
痛哭之中,大乔突然止住哭声,抽抽噎噎道:“阿香,此事或有转机!”
香妹子又惊又喜。
她瞪大美眸、满含期许。
“嫂嫂有何妙计?”
大乔咬咬牙道:“阿香,在程老将军、韩老将军及太史将军率兵出征后,而今丹徒拥重兵者,惟舅父大人及朱将军耳。”
大乔说的是孙策的亲娘舅吴景、孙坚当年的老搭档朱治。
按照孙策制定的授兵制,这2人目前都有至少5千步卒,以及不下1千骑兵。
当然了,这些部曲都需要这2人自己去养,这2人也不差钱儿。
受自家那腹黑多智夫君耳濡目染的香妹子,瞬间便猜到了大乔的想法。
香妹子失声惊呼。
“嫂嫂之意为,舅父及朱将军各自遣出部曲暗中护卫大兄,并力劝大兄休要再逼迫江东士人?”
黑暗中,大乔用力颔首。
“正是!舅父大人处,妾去请大人率妾1同劝说,然则,阿香,妾身份低微,无法出面劝朱将军…”
大乔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朱治的原外甥、现嗣子朱然,1直都对孙尚香有意,孙尚香若求到朱然头上,朱然只要向朱治痛陈利害、再哀求1番,朱治1定会竭尽全力苦劝孙策。
而朱治与孙坚是过命的交情,且朱治麾下部曲众多,若朱治苦谏,孙策不能不认真考虑。
但话说回来,孙尚香如今已成为卫将军妾室,身份极为敏感,最好不要使自己陷入这等政治漩涡之中。
要知道,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妇人干政乃是大忌。
遑论孙尚香如今身份极为敏感。
所以,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赵旻之所以不愿意让香妹子回家省亲,主要原因便在于此。
因为赵旻比任何人都清楚,他若想1统天下,孙家将是他绕不开的1大劲敌。
虽然赵旻如今与孙家关系极为亲善和睦,但没有永远的盟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历史上时和时敌的孙、刘两家,便是例子。
难题偏偏在于此…
赵旻虽明知局势会发展到与孙家为敌这1步,但他能眼睁睁看着孙策万劫不复吗?
赵旻不但极欣赏孙策,而且极疼爱他的香妹子。
所以,我们的苟哥在趁机与香妹子解锁、且多次试玩新姿势之后,还是同意了香妹子的请求。
那1夜,苟哥与香妹子负距离亲密接触后,忍不住出言警告。
“香宝宝,大兄与江东士人之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先前我曾与舅父大人提及此事,你若见事有不谐,当即刻与舅父大人商议!”
言罢,苟哥搂着小老婆,在其人耳畔说出1番话来…
现如今,香妹子悲哀地发现,苟哥所言几乎句句都成为了现实。
及笄刚满1年有余、虚岁才十8岁的香妹子,心智显然未全部成熟,更何况香妹子本就毫无心机。
即便她受苟哥耳濡目染,心机也要比老天爷赏饭吃的伏寿差很远。
以是故,香妹子在担忧大兄孙策之下,便未细思如此做可能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
1向果断干脆的妹子毫不犹豫。
“嫂嫂,妾等便如此行事!”
【作者题外话】:前文提及,云某在读《3国志魏书》时读到这么1句话:
“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
此话为魏文帝孝子丕所说,所指代的恰恰是其生母卞太后。
云某个人倾向,孝子丕表面虽然尊崇卞后,背后与卞后却存在极大矛盾,以至黄初3年竟需要用诏书形式昭告天下。
魏文帝孝子丕践祚,郭夫人(郭女王)专擅,李、阴贵人及汉献帝2女并受宠幸。
文帝甚至还从亡父的才人歌女中选择年轻貌美者召入后宫淫乐,受到卞太后的叱骂。
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太后)叹曰:“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应尔!”--刘宋刘义庆《世说新语》
这便是孝子丕这个外号的由来。
小子玩弄自己已故老子的女人,是不是哄堂大孝?
这1章开始,咱们聊1聊大乔和小乔。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2乔。
《吴书周瑜传》记载,孙策破庐江后得桥公2女,遂与周瑜“各纳之”。
经过后世文学作品的渲染,2桥为孙策与周瑜妻室的印象,便深入人心。
时得桥公两女,皆国色也。(孙)策自纳大桥,(周)瑜纳小桥。--《吴书周瑜传》
注:桥通乔。《3国志》与《后汉书》均作“桥”,因此后文统1写作“桥”。
这种单纯质朴的思维,反映出小说家的美好愿景,但与事实相去甚远。
实际无论大桥还是小桥,均为妾室。
先来看1看桥公和桥玄的真实关系。
文学作品,常将2桥之父“桥公”与东汉太尉“桥玄”混为1谈,甚至清代学者沈钦韩也持此观点。这当然不足为信。
桥公者,太尉桥玄也。汉制,为3公者方称公。--沈钦韩
首先是籍贯问题。
桥公是舒州怀宁人,即庐江皖人;
桥玄是梁国睢(音同虽)阳人。天南海北,两不相涉。
舒州怀宁县有桥公亭,在县北,隔皖水1里。汉末,桥公有2女,孙策与周瑜各纳其1女。--《寰宇记》
桥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也。--《后汉书桥玄传》
其次是年龄问题。
两汉魏晋时代,婚配1般遵循“男大于女”的原则。
个别例子当然例外,比如说孝子丕的正妻郭女王。
以2桥的成婚年龄看,桥公彼时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