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冀城再相见,姑臧三日还1
1种说法。
按照孙坚十8岁步入仕途的记载,他向吴氏求婚无疑是在出仕之后。也可见他在县丞任内,到底是在做些什么。
实际这种聚众寇暴、掠夺商队人户的行径,孙坚可谓“1以贯之”。甚至做到长沙太守(2千石)之后,孙坚还屡屡违抗朝廷节度,跨州郡进行军事活动,借“剿贼”的名目,多次将自己的魔爪伸到临近的0陵、桂阳两郡。导致当地郡守闻风色变,禁之不能止。
而孙坚则自诩“我是文盲,唯有以征伐为功。
越界攻讨,就算获罪于朝廷,我也问心无愧”。
(孙)坚答曰:“太守(指自己)无文德,以征伐为功,越界攻讨,以全异国。以此获罪,何愧海内乎?”--《吴录》
而实际情况,是孙坚经常借着“越界征讨”的名目,残害地方长官,比如荆州刺史王叡、南阳太守张咨,就是被孙坚邀杀。
可见孙坚这种“亦官亦匪”的行径,1如既往。他在3县县丞任上,大4抄掠,搞得淮泗地区风声鹤唳,连远在扬州吴郡钱塘的侨人吴氏,竟然都知道孙坚的恶名。
刘备在中平年间,曾参与镇压黄巾(184)与讨伐张纯(187)的行动,并因功受封安喜县尉。安喜县在冀州中山国,“县尉”就是军事佐官,与孙坚的“县丞”平级。
时张纯反叛,青州被诏,遣从事将兵讨纯。过平原,子平荐(刘)备于从事,遂与相随,遇贼于野……后以军功,为中山安喜尉。--《典略》
刘备发迹之前,在老家涿县,长期从事组织非法武装的活动,窝奸聚众,乃至“豪杰多附之”。麾下头号大将便是河东暴徒关羽,其团伙规模颇大,甚至吸引到中山国马商的重金资助。
(刘备)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蜀书先主传》
实际刘备参与镇压张纯(原中山国相),也无疑是受到了中山商人的邀请。
按战马为军事物资,马商与后世的盐枭1样,都是游走在黑白两道的势力。
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遭到督邮裁汰。
感到绝望的刘备,带着部曲闯入府衙,将督邮捆起来“杖2百”。
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2百。--《蜀书先主传》
不用说,督邮1定死得透透了。
所以,犯下大案后,刘备便带着关张等人,弃官亡命。再度由官入匪。
可见刘备初次做官时,游侠习气依然不减,乃至凶横如此。
实际3十年后刘备入成都(214)时,大分金银,1口气赏了诸葛亮、法正、关羽、张飞4人1共2千斤黄铜、5千斤白银、两亿铜钱、4千匹蜀锦。令人瞠目结舌。
益州既平,赐诸葛亮、法正、飞及关羽金各5百斤,银千斤,钱5千万,锦千匹。--《蜀书张飞传》
分赃到了高潮,刘备甚至1度想把整个成都的良田全部收缴销赃。
这简直是标准的强盗行径。
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云别传》
斯从是剡县豪强,虽然仅是县吏,连官儿都不是,但仗着有“山越”撑腰,在县中欺男霸女,鱼肉乡里,被称作“轻侠为奸”。实际就是利用县吏身份从事强盗活动。
县吏斯从,轻侠为奸。--《吴书贺齐传》
3国汉季的山越,不是指“山中的百越夷民”,而是指代为了躲避赋税徭役而藏在山中的百姓。山越为了生存,往往会成为地方豪强的附庸,最终沦为部曲或田客。
斯从这个奸吏,勾结山越,便可以成为亦官亦匪的大流氓。但不久之后,他的好日子到了头。另1个“官匪”贺齐来到剡县,与斯从发生了利益冲突,酿成砍杀。最终县长和县吏,竟然各自纠结武装,在县中公开火并。与梁山相似。
(贺)齐闻,大怒,便立斩(斯)从。(斯)从族党遂相纠合,众千馀人,举兵攻县。--《吴书贺齐传》
贺齐这个官匪,比斯从更加贪暴。他骄奢淫逸,富可敌国;服饰绮丽,僭拟王侯。至于贺齐的钱财是来自何处,也就不言而喻了。
(吕)范与贺齐,奢丽夸绮,服饰僣拟王者。--《江表传》
除了上述案例之外,《3国志》中对这种“低级官匪”的记载还有更多。比如高密孙氏、胶东公沙卢,“人客数犯法”,实际都是强盗性质的奸吏。
这种人物在彼时应该是极为普遍,且大多数是通过军功进入仕途的地方豪强头子(诸如刘备、孙坚),他们身上的流氓习气,其实是很难改变的。
下1章咱们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