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带纪晓飞离队
战斗整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才落下序幕。
擂台之上,沈飞满身汗水,身边是一群鼻青脸肿的年轻军人,每个人都赤o着上身,气氛好的一塌糊涂。
这两年,很少出现过这样的气氛,男人与男人之间最纯粹的感情,拳头与拳头之间的碰撞,没心没肺的笑。
沈飞的后备出现楠楠与灭神阵的组合纹身,美轮美奂,给他增加了一丝妖艳。
“兄弟都是好样的。”
“我们战鹰,现在是名副其实灵国最强特种部队,超过狂虎特战队,压过西凉,更是不惧中海。”
“世界上多了一些本来没有的东西,我们就用血与肉将那些不该有的东西堵在平民的认知范围内。”
“这是身为祖国士兵,身为男人的责任,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明白的道理。”
“问一句我以前与老兵说过的话,你们怕死吗?”
沈飞的声音响彻操场,每一位士兵都站的笔直,激动之色溢于言表。
“不怕!”
士兵的吼叫响彻云霄,战意通天。
这种震撼没有亲自感受过,永远不会体会到那种热血冲头的激动与豪迈。
“你们应该怕死,生而为人,怎么能没有七情六欲。”
“要知道,我们的死,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珍惜你们的命,用尽一切努力去进步。”
“不为其他,就为可以更好的活着。”
此话一处,场中变的安静,他们其中有不少新兵,体会不到含义。
有很多老兵,眼睛已经变得湿润,曾经沈飞这样与他们说过。
时间过去两年,曾经的老面孔还有几张,有多少人已经成为烈士灵陵园的一张黑白相片。
这就是面对死亡的无奈,没有人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总教官,我想不通。”
有人大声吼着贴出疑问。
“我不怕死,这里的每一位没有一个怕死,为国而死,是我们每位战鹰战士的光荣。”
“我想不通。”
热血上涌会导致人肾上腺素飙涨,谁又会明白死字怎么写。
“给你们讲个故事,是关于老兵小队的。”
“那是一座山下的匪徒基地,他们遇到平生最可怕的敌人。”
“以前的所有手段都失去了作用,他们被人的抓起来,没有一丝反抗的作用。”
“面对强大的敌人,你的所有勇气与会突然间丧失,同行几个人,沮丧的像死人一样。”
“死亡那个时候在那时并不可怕
,因为他们的心已经死了。”
“我是想的告诉你们,永远不要让敌人挫败你们的信心,死的要有意义。”
众士兵再次陷入沉思。
就在这时,楚山河与高明月走上擂台。
“各位,李国华队长因为一次人任务断了胳膊,从此之后无法再参战,只能退伍的。”
“对于一位参军的十六年的老兵来说,这是最接受不了的事情。”
“我与他同一年参军,见过太多一起的老兄弟退伍,太多人死在我前面。”
“还有受伤的战士,更是多的可怕。”
“只有不停的战斗,才会知道其中夹杂的痛苦。”
“新兵最容易喊不怕死,只要经历的战斗多了,才越怕死,因为怕死,所以才会更努力的活下去。”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在劝人当逃兵?”
楚山河的语气逗得众人混堂大笑。
“实际上不是,当你明白这句话的时候,你至少是一名合格的老兵。”
现在不是和平年代,死人越来越多,军人是人民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其中最明显的。
“训练吧。”
三人对视一眼,像是同时想起什么,没有再继续往下说,一前一后走下擂台。
办公室的内,
几人准备确定的下一届队长人选。
“看来你也无法说动他。”
“他的心不在这里,至少这段时间不在,强行留下来不好,以后或许会有所改变,他也可能再回来战鹰,不过不是现在。”
沈飞点燃一个烟,将话说的明明白白。
“好,我知道了。”
“选纪晓飞第一是因为他的实力,第二是因为他身上的一股劲,队长是战鹰的旗帜,所以他最合适。”
“除了纪晓飞,最强的就是何凡宇,可能过不了多久,他也会进入武将境,但何凡宇太过跳脱,也不好留下,他的性格不适合管这么多人。”
“那就是大山!”
几人对视,同时喊出最后一个名字。
“大山这个人,性格沉稳,自身实力不错,对自己要求严格。”
“从军人的角度来讲,这样的人是最合适的,中规中矩。”
沈飞笑了笑,打断高明月的话,开口道:“他是个好兵。”
“战鹰暂时还不能看那么远,一下让纪晓飞搞,他比不过大山。”
二人苦笑,他们想的确实有点远,有的时候完全是异想天开,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意义。
“好,那就定大山。”
沈飞在战鹰呆了一
天,晚上和纪晓飞聊了很久。
当时去的南荒的四人,若风在几个月前退伍了,听说回了老家。
何凡宇应该继续在在战鹰,或者也随纪晓飞回金陵,只有大山,确定继续留任。
他们这些人,迟早会分开,大道朝天,各走一边,每个人都有他选择的路。
第二天一早,沈飞与纪晓飞同行离开,在军区门口遇到何凡宇与大山
何凡宇这小子笑的很开心,背着大包裹。
只有大山的脸色不是很好看,他们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看看,四个出生如死的兄弟,现在只剩下他一个还在这里。
“报告总教官,我已经得到上级批准,与纪晓飞一起镇守金陵,哈哈!”
车子听闻后,何凡宇拉着包裹上了后座。
“大山队长,回去吧,你哭丧着脸是怎么回事,我们以后又不是不回来了。”
何凡宇向着大山扯着嗓子,一脸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