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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章 超越时代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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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这鞋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好奇的问道:“你的led灯装在哪里的?”

“没有!”旁边的普兰克却显然比他更先发现这一点,此时如获至宝的捧着手里这双荧光闪闪的鞋子,有些激动的说道:“这东西发光靠的不是led灯,是、是……”

“磷光橡胶。”林东笑了起来。

在另一个世界,确实有人早站在95年时就发明过安装led灯的闪光鞋,也确实风靡过全球,但因为电池寿命的问题而被市场淘汰。

可是,这并不能抵挡人们对"闪闪发光"的喜爱,所以才有了2012年由阿迪达斯在足球鞋上推出的反光设计,采用磷光橡胶生产出来的第一双荧光鞋,当时一经发布就在欧洲联赛那些足球巨星的引领下风靡了全球,甚至是一度威胁到了当时已经统一江山的耐克的地位。

而现在,磷光橡胶并不是什么很难找、很难生产的材料,林东不过是将这件事儿给提前了七年而已……

“它会自动吸收光源,晚上的时候会显得更亮,亮绿和亮黄是最适合它的色彩,能最大化其特点。”林东笑着说:“它不需要电池。”

只一句话,就已经让普兰克和楚不凡的眼睛都亮起来了,前者做了十几年的体育品牌,后者则是做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对球鞋的发展史也是相当了解的。

两人都很清楚,没有哪个消费者能抵挡得住这闪闪发光的诱惑,特别是青少年和小孩子!

楚不凡差点就都想直接拍板投项目了,但终究还是忍住,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磷光橡胶并不是什么很稀缺的材料,你这款鞋子一出,加上你的影响力,或许是能瞬间风靡全球,但你也得明白,它很快就会被仿制,说不定是一个月、两个月?为了这一款鞋子就投入两个阶段年销售10亿规模的生产线,还是有些太冒险了……”

“那是当然,所以先申请个专利吧,他们找替代材料也得花点时间,至少能稳两三个月不是?”林东笑着说:“而等他们找到新材料时,我们已经开始推出第二款了……”

他拿起桌子上一双看起来很轻便的鞋子。

整体造型相对简约,编织的高帮网格鞋面、泡沫中底,让它拿起来时的手感很轻,虽然看起来仍旧不小,但这要穿在脚上,或许都感觉跟没穿一样,它确实太轻了。

这与其说是球鞋,倒不如说更像是一双休闲鞋,或者说……整体造型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椰子壳"。

两人都有种一看就很喜欢的感觉,仿佛光是看着这双鞋都有种轻松舒适的感觉,这与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大多数高帮、厚重感的鞋子完全不同……当然,要让他们具体说更多的好处,似乎也说不上来,但就是看着喜欢,或许是因为没见过这类型的鞋子。

两人细细端详着,揣摩着它的各种好处。

林东能看出两人眼中的喜爱和迷茫,显然是觉得喜欢但又具体说不出它好在哪里,但是……

如果说上一双荧光鞋主打的是材料,是一种只能流行一时的脑洞,那这双的价值可就不一样了,这是走在最正确的审美道路上,奔着引领全球流行去的。

从侃爷在09年设计出第一双椰子鞋后,事实上就已经证明了这个时代人们的审美。

别看中间差着四年时间,事实上这完全没有影响,05年的欧美民众其实已经具备了"简约向"的审美观,这从一些时装秀就看得出来,之所以椰子鞋是在4年后才问世,那不过只是因为侃爷四年后才在汹涌澎湃的审美灵感激发下,发明了它而已。

而桌子上的另外几双,则都是从1代到后来15年第5代公开发售的椰子鞋设计,前世的自己虽然赚的不多,但就像一个最纯正的篮球人一样,一爱车二爱鞋,鞋子还是收藏了不少的,这些设计都是耳熟能详的东西,只不过是大致仿制了出来而已。

你要是直接拿出5代的极简款,那或许还会被这个时代的人们质疑,但从一代开始就没问题了。

人们接受了一代就一定能接受二代,能接受二代就一定能接受三代……这叫用产品去改变全世界的审美。

耐克和侃爷早就在另一个世界证明过了这一点,而现在,林东不过是用耐克的产品去击败耐克自己而已……不!

如果算上荧光鞋的话,那现在的安德玛,是在用几年后的阿迪达斯和耐克的集合体,去和耐克一家战斗!

耐克就算找到替代材料仿制了荧光鞋,要仿制椰子鞋也得面临官司问题,而等他们好不容易掌握了一代椰子鞋的设计精髓,仿制出可以平替的产品时,安德玛的二代已经可以上线了,而等你仿制了2代,这边已经上3代!

耐克能顶多久?又或者说,全美市场可以等耐克等多久?一年还是两年?

等到那时候,纵然不敢说让安德玛就取代耐克的地位,但最起码也能如林东对菲尔奈特所说那般,从他身上狠狠的咬下一大块肉来!真要是更顺利一点、更疯狂一点,就算真抢占了耐克的市场,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想击败耐克,靠安德玛?靠普兰克?还是靠楚不凡那点投资?

都不是的,而是自己领先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和对流行的认知!

“鞋子的设计我已经拿出来了,当然,这只是一双概念鞋,粗制滥造,毫无舒适度可言。”林东笑着说:“想要完善它,那就得看普兰克你的了。”

以普兰克的眼光和对市场的敏锐性,在看到这些设计,在听了林东的蓝图描绘后,早已是兴奋的两眼放光,信心十足,他大笑着说道:“只要有了这些流行设计,人体工学方面不用担心!安德玛本就有专业的团队,更秒的是,别忘了我是靠什么起家的……”

“你的"吸汗涤纶纱线"?”楚不凡笑着问。

“我一个打橄榄球的,我懂个毛的材料发明?”普兰克笑着说:“那是我从内普教授手里买的专利,约翰斯·内普!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终生荣誉教授!”

“安德玛这些年能在高中大学立住脚跟,与内普教授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而要说人体工学,全美范围还有比霍普金斯大学更强的吗?美国卫生部每年投入最多的大学就是霍普金斯大学的医学部!他们对人体工学的研究,那根本就不是耐克所能比的,我研究团队里的几个设计师也都是霍普金斯大学毕业的,回头我就让他们去请他们的老师出山!他们要是请不动,我就去找内普教授!当然……这需要钱。”

普兰克笑着看向楚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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