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衙门位于永乐城的城中央,红木大门高耸威严,门侧两个石质兵马俑站在门外,怒目而视看着阿木,颇有威慑力。
阿木只觉得有些新奇。
她还记得在很久之前,无论是哪,大户人家的门口放着的都是石狮子一类的,可百年过去,这门口居然改放兵马俑了。
阿木忍不住上手摸了一把。一股酥酥麻麻的感觉从指尖传来,兵马俑里的东西在警告她不要乱摸。
它越是这样,阿木就忍不住手贱,踮起脚尖,去挠它未被盔甲覆盖的脖子。
兵马佣轻轻歪头,斜眼看着她,阿木龇牙咧嘴地看着它,兵马俑手中的武器嗡嗡作响,像是下一秒就要敲这个家伙一下。
“哟,阿木,你来了?”刘捕快的声音从门内传来。
兵马俑一下就不动了,正儿八经地目视前方,做个忠诚的守卫者。
刘捕快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年轻俊朗,一笑起来一条街的姑娘都会红了脸。他捂着脖子走过来,爽朗笑道:“你的铭牌已经做好了,只要再上面滴一滴血就可以了。”
“我再带你去看咱们的镇魔结界。”刘捕快引着阿木从角门进去,师爷已经在后堂等着她了。
师爷抖了抖山羊胡,递给了阿木一块铁质铭牌。阿木接过,轻轻摩挲着上面凹凸不平的痕迹。
【永乐客栈——原梧桐】
一滴鲜血落在铭牌上,师爷说:“可以了,最近记得把牌子一直带在身上。”
阿木翻过来看过去,怎么看都觉得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牌子,不由得问道:“这个牌子到底是有什么用的啊?”
“嗨。”刘捕快笑起来说:“这牌子就和咱们衙门的阿豆身上的牌子一个性质。”
阿豆是一只大狗,经常跟着刘捕快巡街,一个不小心就容易闻着食物的味道走丢,然后人家再看着这牌子上的名字,把阿豆给送回到衙门来。
阿木还是有些不太明白。
看她一副懵懂的表情,刘捕快解释说:“你应该知道妖魔是吃人的吧?虽然近百年来咱实境的妖魔门都关得好好的,没见过妖魔的踪迹,但你家长辈应该跟你讲过妖魔吧?”
阿木扯了扯嘴角,点头,“讲过。”
不仅讲过,她家长辈几乎都是死在妖魔手里的。
“而且,妖魔一般都是屠城,如果镇魔结界破了,结界内的人几乎没有好下场。”刘捕快捏着自己的铭牌在阿木眼前晃了晃。
他的铭牌看上去有段时间了,边缘银亮,没少被主人把玩,上面还沾着点锈红点痕迹。“这个时候,妖魔撤退,如果有人族前来支援,就要靠这个牌子给你挖坟了。”
阿木感叹,好家伙,原来这还是个认尸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