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4
桂平是在闲聊中办正事,该问的都问了,没耽误工作,他把小记事本塞兜里,朝封北打个招呼就下楼找个僻静的地儿跟石桥汇报。
不多时,桂平回来,说他现在要去花莲小区一趟,他没多说,封北也没多问,花莲小区的两个案子不但没破,连个线索都没有。
孙刚涉嫌入室偷盗,又是有前科再犯,现在人被关押起来了,另外几个都没什么异常现象。
封北问,“302呢?”
桂平黑黝黝的脸上堆满褶子,“这不有封队在嘛。”
封北的额角一抽,“石桥怎么说的?”
桂平说,“队长天黑前能赶回来,等他回来了,封队跟他说就行。”
高燃把视线从桂平的背影上收回,他看看男人,就看到突起的喉结跟胡子拉碴的下巴,“小北哥,你心情不好啊?”
封北说,“嗯,不好。”
高燃立即仰起头,“怎么了啊?”
封北看见少年眼里的关心,他的眉头舒展了些,叹口气说,“下午本来想带你去大观寺走走。”
高燃说没事儿,“以后会有机会的,再说了,这两天出了好多事,我也没那心情逛。”
他的神情雀跃,“我爸我妈后天带奶奶过来,到时候就在这边过节。”
“每年元宵,市里都有灯会。”封北瞧着激动万分的少年,“你哥我元宵要在局里度过,你就没一点儿心疼?”
高燃拍拍男人的肩膀,“人民警察这么辛苦啊,等我回去给你带元宵。”
楼道里传来上楼的声音,夹杂着说话声。
高燃跟封北看到一对中年夫妇上楼,朝302走去,他们就知道那是朱同的父母。
朱父察觉出了什么,他催促老伴,叫她快点开门。
朱母在口袋里翻找钥匙,说话轻声细语的,“都到家了,你催什么?”
朱父见个子高高的男人往这边来,他的面色一沉,伸手把老伴推开就骂,“钥匙都拿不到,你是眼睛瞎了吗?”
朱母没有跟他吵,找到钥匙就去开防盗门,然后是里面的大门。
大门刚开,朱父就推老伴进去,迫不及待的想要关门,一只手扣住门的边缘,阻止了他的动作。
封北出示证件。
高燃跟封北进屋,前者坐在客厅,后者被朱父请进书房,说是请,那脸色不是一般的难看,好像上门的不是警察,是来要债的高利贷。
朱母端来茶水,高燃站起来用双手接,“谢谢。”
他注意到中年女人的眼睛红红,应该是刚才在厨房洗杯子倒水的时候想起了什么事,哭了。
夫妻俩的性格反差极大,看来朱同像他妈妈,很软弱的一个人。
书房的门紧闭。
封北快速扫视一圈,从监控上看,3号那天晚上九点多,朱同跑出小区,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他一直没回家。
父母不上派出所报案,跟没事人似的照常生活,他们却主动上门,还被冷眼对待,这种情况真是头一次。
朱父开口,“封队长,我们老两口没有报案,也没犯事,你上我家来做什么?”
封北说,“只是上门问个情况。”
朱母敲门送茶水进来,听到这句就说,“问什么情况?是不是小同他……”
朱父大声喝斥,“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朱母下一子就没了声音。
朱父严厉道,“还愣着干什么,出去!”
朱母带上了书房的门。
高燃看到中年女人在擦眼睛,他欲言又止,“阿姨。”
朱母轻声说了句“不好意思”,就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紧跟着是哗啦水声。
高燃走到书房门口,耳朵贴上去偷听,发现什么也听不到,他失望的抓抓头,转身去看这套房子,目光停在墙上的照片上面,都是些老照片,带着时光赐予的浅黄色。
封北提起朱同,说那孩子的两个朋友很担心他,甚至去了派出所。
朱父喝口茶,“封队长还没有孩子吧?等你有了孩子,你就会知道,孩子是来讨债的,越大越管不了,我们做父母的说一句,他顶十句,一个不高兴就用离家出走来威胁我们。”
封北说,“这么说,他是跟你们吵架后偷偷离家出走了?”
朱父说可不是,他屈指扣桌面,“臭小子无法无天了,竟敢趁我跟他妈妈不注意干出那么大的事,这里面有他妈妈的责任,从小到大太护着!”
封北眯了眯眼,“既然如此,为什么要隐瞒实情?”
朱父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冷哼声,“这种事又不是什么好事,还能闹的街坊四邻都知道?”
封北挑挑眉毛,“孩子这么多天不回来,你们做家长的能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他早成年了,不是小孩子,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朱父厉声道,“况且他是个男孩子,以后是要养家糊口的,不经事怎么能扛起那么大的担子?”
这话说的合情合理。
封北说要去朱同的房间里看看,朱父出奇的没有反对,大概是觉得这件事会就此翻篇。
高燃见封北出来,他眼神询问。
封北投过去一个安抚的眼神,就跟着朱父进了朱同的房间。
一进去,封北就闻到了灰尘的味道,他抬手摸摸桌子,碰到一手的灰,背后想起朱父的声音,“家里头忙,就没时间勤打扫。”
封北在书房从朱父嘴里听到那番话,差点就以为这只是一起父子矛盾演变的事件,在青少年这个人群里,算是比较普通的现象,留封信就摆脱父母的掌控,笨拙且坚定的走进幻想中的社会。
尤其是父母管束的越严,这种现象就越容易发生,孩子是人,有独立的思想跟灵魂,渴望也需要被尊重,而不是一个机器,一件物品,任由家长摆弄。
来了这个房间,封北又回到最初的想法上面,没那么简单。
儿子离家出走,房间都不收拾了?
封北无意间捕捉到床头柜左下角有一行小字,用黑色中性笔写的,不是很明显。
朱父想去遮掩已经来不及。
那行子是:我喜欢他。
用的是“他”,而不是“她”,通常情况下,谁看见了,都会当成是错别字,不会往别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