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
未有的强壮,正是因为体内的狼血到达了人身所能承受的峰值,他们才会不得已变身为狼。
但在人类的都市化越来越广阔,人口越来越多之后,月圆之夜就变成了一个可能会被人类发现他们存在的危险日子。
因为狼血沸腾带来力量的同时,也会让他们的脑子像磕了药一样的兴奋,不清醒就无法克制自己狩猎的本能。不小心杀死一个人?就是不小心在街上狂奔,被看到了也一样会引来危险。
阿道夫的家在纽约市外,一个十分偏僻邻近山林的小镇里,距离纽约市区开车最快也要一个多小时左右,还要不计算上下班高峰期堵车的时间。
所以在看到手表上显示的时间,已经是将近六点后,阿道夫才会这么紧张。从纽约市中心的拥堵中挤出去可能就要耗费一个小时,然后两个小时的时间跑在高速上,给他的时间根本不够富余。
而且要知道他这个时候开车,已经算得上“酒”驾了吧。虽然交通警察就算把他拦下来,也测试不到什么,但他的脉搏能透露一切。静坐在车内,脉搏却是一分钟一百三十往上,已经不是肾上腺素能解释的了。
…
两个小时后,一辆大块头四四方方的黑色路虎越野车,历经千辛万苦的挤出了市中心的上下班车流,狂奔在回乡下小镇的马路上。好在因为小镇偏僻,一路上的来往车辆倒是越来越少。
在将近八点的时候,天还是终于开始黑了起来。距离小镇还有半小时左右的路程,后视镜倒映出阿道夫微微凝起眉头和咬紧牙的下颚。他在忍耐着狂躁的冲动。
阿道夫之所以狂躁,也是因为他此时并不是身处自己的领地范围内,所以周围不确定性和不熟悉感刺激着他的神经。圈地围出自己的领地范围,这是每个狼人都狼性难灭的一面。
虽然阿道夫在十年前,就脱离了原本的狼群,由墨西哥移民到了美国,并自洛杉矶那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定居在现代化的纽约大都市里。但狼人的天性,还是无法避免的妨碍着他的表层生活。
就在阿道夫觉得自己即将忍耐不住时,越野车终于驶入了他居住的小镇范围,一路飙车疾驰甚至没时间回家泊车,他驾驶着路虎直接拐向山脚下坑坑洼洼的泥泞小路,冲向山林。
也正是因为如此,离家了一周暂住在纽约市中心进行节目拍摄的他,没有看见小镇路边的电线杆上,乃至小卖店外公告栏上,都张贴着一份同样打印的人员失踪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