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书院
会员书架
首页 >游戏竞技 >裁员后,我成了科技教父 > 第32章 全仓,猛干,唯此而已!

第32章 全仓,猛干,唯此而已!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怎么样?”看宁荟若有所思的样子,郝成停了一会儿才问道。

“不会真有什么危险吧?”宁荟一回神。

“不是,你想什么呢啊?”郝成还期待着她发表一篇高论呢,结果一张口来了个这:

“拜托,现在是法制社会,早就已经不是那个开个良心超市就会被烧店的时代了好不好!就算他们再有意见,顶多纠结一批媒体抨击抨击,还能干出啥花儿来?再说了,我还有第二层防备的好不好!”

“什么防备?”前边的话宁荟还听进去了点儿,这个防备她还真没听郝成说起过。

“白驹公司首席算法工程师,是郝沙。”郝成笑道:“你就别管这个了,你就说说信息平权的事儿你怎么看?”

郝成之所以对这篇文章非常有感触,是因为他现在正在做的另一件事儿,它也是与信息相关。

利用多光谱通道实时成像进行食品安全检测,不也正是把人们肉眼无法分辨的信息直观的告诉他吗?

这样的信息,也同样是自己消费决策的重要依据。

这样的手段成了规模,也能倒逼食品生产厂商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人人都能获取关键的食品安全信息,不也是评论里所说的“被所有人所知道、所掌控,进而为所有人提供服务”的一种体现吗?

“还不止食品安全信息,所有的信息……

“信息……”郝成仿佛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沉思:“知道、掌控,如果在训练领域来说,那就是获得、融合……”

上午的时候,利用小沙查询了无数关于现在这个阶段,利用高光谱成像结合深度学习在食医领域中的应用,这方面的论文。

结合自己利用学习卡学习到的知识,尝试设计并构建了一套“微意识体”的实施方案。

他当时就知道,第一个微意识体哪怕做出来了,那也只是第一步。

微意识体通过训练、重组或者合并融合其他微意识体不断成长不断壮大,才会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融合模型。

“而这个过程……信息的平权获取……”郝成脑筋转的飞快,此刻有一丝领悟就在他的脑门,几乎呼之欲出。

《基于平权信息获取的,从被动到主动的训练方式》

半个小时后,郝成键盘敲得飞起,一项完全出自于他自己的训练方法慢慢的在成型,即将出炉。

……

而此刻,远在千里之外的鹏城,华为坂田园区。

“老于老于,你怎么看?”郝成这边的动静何钢当然是第一级别的关注,小沙更新他更是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

“灵活学知识的人,永远比只会背公式的人来得强大。”为了证明自己这句话的权威性,于东还补充道:

“我当年半工半读,高考考的是我们县的第一名。”

“而现在,小沙是唯一的学知识的那一个,剩下的所有的,无一例外,全都是背公式的。”前边那一句只是类比,于东真正想说的是这一句。

而后,他接着说道:“虽然法律专业,是具有严谨性的成文规则,这样的东西对于来说相对简单,但也只是相对。

“它能做到专业、职业,这恐怕会颠覆整个行业对人工智能的既往认知。

所以,以知识驱动的训练,必须再次提高其重要程度,不计成本!”

了解于东的人都知道,他是有一个子劲儿在心里的,凡是要做就必须做出点儿名堂。

而何钢此刻,也完全被于东那句“这会颠覆整个行业的认知”给镇住了,事实上,这句话一点儿都不夸张。

小沙的能力足够强悍,但拥有了法律专业服务能力的小沙,这已经不是强或者不强的问题了,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另一个维度。

“那我们……”何钢是想问,我们究竟能不能做出来的,但是话说一半顿住了。

“这是一条正确的路,”于东直接回道:“正确的路,那是一定能够走得通的。”

对于这个,于东太有发言权了。

创新最难,就像华为,每每想做出一点儿什么,那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从路线选择开始,就会有不同的选择,就需要不同路线的人才,经过漫长的研发、实验,最终才能得以应用。

但并不是所有的路线都会成功,事实上,失败的比成功的要多。

但,一旦成功,这个成果拿出来放到产品上,作为一项功能存在时,那就没有秘密了。

跟随者想要做二次研发,哪怕不拆华为的机器,就只仅仅知道这个路线100%能成这个结论,就能省下80%的功夫。

如果能够有机会将成品拆开看看,再逆向一下,哪怕逆向出来侵犯专利权需要自己想办法绕过去,那研发成本也至少还能再节省10%。

“现在,我们就明确知道【知识驱动的训练】必定能成功,那还有什么说的?全仓,猛干,唯此而已!”

这不仅仅是于东的决心,也是此刻所有大模型运营企业的判断。

……

“坚决反对律师执业化,法律是应该具有温度、具有人情味的……”

与技术企业确定了一个正确的方向不同,律师行业那是直接嗅到了“满门抄斩”的危机。

虽然再强,现阶段也不可能成为辩护律师,但是,仅仅只是法律咨询这项服务的损失就是他们所不能承受的。

而且,谁知道会不会有哪个领导脑子一抽,就允许上庭审呢?

毕竟虽然不能做代理律师,但是,人是可以不请律师,自己给自己辩护的。

虽然现在执行的过程中一般不允许使用手机,但是这并不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当事法官允许,使用一个辅助设备,那是不存在法律障碍的。

而且这么如火如荼,说不定哪个法官就愿意当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说不定还能安上一个“智能化先锋”的名头呢!

“这样的事情一定不能发生,不能进庭审,以任何形式,这是我们能够接受的底线!”有人就如此旗帜鲜明的提出了反对意见。

要不都说律师考虑的远呢,这根本就还没有这个苗头呢,就连郝成都从未有过如此的设想,他们就已经先未雨绸缪上了。

而且,这就像约好了似的,几乎同一时间发布微博或抖音的法律行业从业者以及媒体就达到了上千个、上百家!

……

用户、律师协会、科技公司……

曹松自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