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古德莫宁~
娱乐方式匮乏的日子里,小岛人都休息得非常早,基本晚上十点钟左右,岛上就没有亮着灯的人家了。
外面客厅电视机的声音也停了,随着客厅的灯也关闭,母亲的声音响了起来:
“阿为,你也早点睡吧,看书别太晚了。”
“知道了。”
方为在房间里应了一声,合上了手里的书。
看看时间,只不过晚上九点五十分而已。
这个时间点,放在后世,估计还在公司里加班呢。
但在当下,困意已经袭来。
或许是年轻身体的健康,又或许回归岛上后心灵的安定,方为几乎从来没有失眠过,每天的作息都相当规律。
这要是放在大都市,常常失眠到夜里两三点都无法安睡,异常地焦虑和痛苦。
方为爬上床,打开床尾放着的那台方方正正的小叶扇,检查一下蚊帐里面有没有蚊子,关了房间里的灯,再把蚊帐拉好,用小夹子夹住缝隙。
躺在竹凉席上,肌肤传来冰冰凉的感觉,他扯过来一旁的薄被单,只盖住肚子。
调好明天一早的闹钟,闹钟就放在枕边。
闭上眼睛,呼吸逐渐悠长,很快便睡着了。
夏天的夜晚很是奇妙,星星闪闪,皓月莹凉,蝉鸣蛙叫也似乎在入梦后安静了下来,一片静谧,却又似乎能听到远方一道道海浪的声音。
窗外的枝条,在月光中,垂下长长的影子,偶尔有风吹来,轻轻摇曳……
……
“叮铃——”
闹钟响起的时候,只不过凌晨的四点五十分。
这个时间点,在内陆的大部分城市里,即便是夏天,也还是黑夜呢。
而菠萝岛的天空已经蒙蒙亮了。
方为揉了揉眼睛,伸手关掉了闹钟。
打个哈欠,伸伸懒腰,他动作利索地爬下床,换上一件灰色的背心、浅色的短裤,没有穿平日里的拖鞋,而是穿上平时上学才穿的回力鞋。
原地在房间里蹦了蹦,感受一下经过一晚休息后体力的恢复,他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客厅的餐桌旁,老妈正在吃早餐,白粥加咸菜和一碟小咸鱼干。
见到从房间里穿戴整齐的儿子,田喜兰还愣了愣,筷子抵在嘴巴,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诧异道:
“阿为,你今天咋起这么早了?你这穿的一身,是要上哪儿去?”
“哦!妈,我准备早起跑步呢,锻炼锻炼身体!”
“跑、跑步?”
田喜兰更迷糊了。
跑步她当然知道,跑步能锻炼身体她也知道,但要是岛上有谁特地通过早起跑步去锻炼身体,那可就稀奇了!
“对啊,这不是要上中学了嘛,以后学习压力也更大了,总得把体质提上去才行。”
“那你这是要上哪儿跑啊?”
“慢慢来嘛,先从我们村、经过沙阳村、经过码头、跑到沙滩那边再跑回来,大概两公里这样差不多了。”
“……”
老母亲被他这突如其来的骚操作震惊得不轻,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毕竟跟别人家小孩比起来,自家儿子多少显得有些特立独行,这么久了也习惯了。
脸色古怪的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这才道:“那你去跑步,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啊,早餐我都煮好了,你爸也吃过了,已经出门去码头收鱼了,我待会儿吃完也要去镇上做工。”
“不用,吃了东西跑步胃不舒服,我等跑完回来再吃。”
方为拿起热水壶,给自己的搪瓷杯倒了点温水,小喝几口补充下夜晚消耗的水分。
“那我就像平时那样,把早餐给你留锅里,等你回来再吃?”
“行啊。那我跑步去了!”
“……你钥匙带了没啊!”
“你藏院子那石板下就行,我裤兜浅,怕跑着弄掉了,我走了~!”
“……”
田喜兰再想说话的时候,这小子都已经风风火火地跑了出去,只好按照平时的习惯,把他那份早饭重新热回锅里。
果然是没长大的小子,做事可真是让老母亲捉摸不透的,跑步……跑步?
真稀奇……
……
小岛的天亮来的早,岛上居民的作息便也跟着早。
才不过早上五点钟,小岛便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
不少人家屋顶都飘着炊烟,这是在准备早饭,也有扛着锄头去地里干农活的、也有刚推着单车出门准备去做工的、还有拎着湿哒哒的一大捆渔网从码头那边回来的……
太阳还没出来,但小岛已经光亮,空气里有着一层薄薄的白雾,夹杂着泥土和海风特有的气息。
蝉的声音也稀稀落落地开始鸣叫起来,也不知是谁家养的公鸡,打鸣的声音响彻好远,山林里苏醒的鸟儿也似乎被惊醒,纷纷振翅从山林飞向高空。
这大概就是方为对菠萝岛清晨的印象了。
简单的做做热身运动,方为便沿着计划好的路线,开始匀速奔跑起来。
他在行走的时候,几乎没人特意关注他,但他跑起来的时候,立刻便吸引了每一位早起村民们的视线。
“木生叔,早啊。”
“桂婶,早啊。”
“刘大爷,早啊。”
方为对于会被村民们不理解这件事早有预料,但他丝毫不介意,也不觉得这是啥丢脸的事,反而很是热情地跟每一个认识的村民打招呼。
“阿为,你这一大早的着急跑去哪儿呢?去码头找你爸啊?家里发生啥事了吗?”
“没事!我就跑跑步,锻炼身体!”
“哈?跑步?”
村民们大多都露出了像老妈那样震惊的表情,刘大爷还乐呵道:“你这小伙子,力气用不完的话,帮大爷我去把菜地的土翻翻好了啊!”
“好,下次一定!”
方为也不反驳,热情地回应一声,继续往前跑。
人嘛总是这样的,对于新鲜事都是好奇和不理解的,等以后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习惯,怕是等哪天他不跑了,大家还会来问他是不是今天身体不舒服、怎么没去跑步了。
说实话,方为上辈子几乎没有主动跑过步,一来没时间、二来自制力不够、三来嘛,就是他真的很讨厌跑步这件事。
如今想想,自己要是能把这件自己曾经很讨厌的事情给坚持下来,这算不算也是一种了不起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