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剑
“我们带她回了家替她治伤,数月后,她的伤好了,每日都尽心尽力讨好我们,似乎是过惯了凡间的日子,不想再回到山里,我哥心软,也没提过让她走的话。说起来她确实很怪,不像一般妖邪那么凶神恶煞,除了不吃饭光喝露水,长得很快外,和凡人没什么区别,我们也就拿她当做常人。”
花妖乃草木之灵,生性确实偏向善妖,昭歌道:“既然相处不错,后来又是如何生出变故的?她为何会害死你哥?”
戚明奕眸光郁郁:“原本一切都好好的,直到后来,我渐渐发现我哥好似对那妖孽动心了,他对那妖越来越好,呵护备至,甚至给她取了名字,叫阿萱。”
昭歌心尖一颤,道:“人与妖是不能在一起的。”
种族不同,在一起必然不会有好结果,这是天道。
何况这世上大部分妖都阴险狡诈,贪婪残暴,视凡人为食物,猎物,这才催生了捉妖师的存在。
戚明奕耷拉下脑袋:“是啊,人怎能自贬身份,和那种低贱的妖在一块。”
低贱……?
昭歌想了想,是,世人都是如此看待妖邪的,妖邪是异族,卑贱之躯,下九流,恐怖污秽的存在,捉妖界无数捉妖师也这样想,只是她觉得,视妖邪为敌可以,骂他们卑贱倒大可不必。
戚明奕道:“后来,他二人朝夕相处,关系越来越亲密,我哥自认为和那妖有情,对她也彻底放松了警惕,任我怎么劝都不听。”
昭歌慨然道:“与妖谈感情,是人之大忌。”
要知道,人的血肉,精气,骨髓,五脏六腑,甚至是魂魄,都是世间最纯净之物,皆是助妖类修炼的灵丹妙药,人和妖邪比起来又何其弱小,杀人于他们而言毫不费力,借助人的血肉来修炼一本万利,故而,少有妖能抵挡住诱惑不去害凡人独用自己的力量苦苦修行,凡人与妖谈情说爱,无异于与虎谋皮。
戚明奕一副被说中心事的样子,忆起阿萱,指骨捏得泛白:“我心里始终对那个妖没什么好感,都说妖天性狡诈极善伪装,谁晓得她心里打着什么鬼主意,我怕我哥会中她的美人计,有天趁我哥不在把她绑起来扔了,没想到我哥回来后和我大吵一架,还动手打了我,到后来,我哥甚至要和她结为夫妻。”
“什么?”昭歌瞠目结舌,没细问之前,她只以为是那花妖恩将仇报杀掉了戚明允,没料到事实竟是如此,和妖结为夫妻,这委实过于疯狂了。
戚明奕自嘲般笑道:“你也闻所未闻吧,我也同样,和一个妖喜结连理结为夫妻,他怕是戏文看多了,半分不顾伦理纲常,不嫌晦气恶心,为了掩人耳目,他在我们郊外的屋子里悄悄办了婚宴,一个客人都没请,独置办了两套嫁衣一张婚书,就那么和个花妖拜了天地。”
“新婚当日,我又去劝我哥,他依然不听,我也就负气走了,本以为,早晚有天他会后悔的,可没料到那妖下手那么快,次日我回去,屋里死气沉沉的,我哥穿着喜服倒在地上,尸体都凉透了,那花妖……挖了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