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掀动大生产,其兴也勃焉20
身材颇为高挑的卞夫人此言1出,苟哥便已猜到,袁绍此番非但大获全胜,而且战损可以忽略不计。
那么问题来了…
这不是袁绍的风格啊!
绍叔自初平元年(西历190年)鸠占鹊巢、占据冀州时起,便几乎没有打过轻松取胜的仗。
绍叔唯11次轻松取胜之仗,大概也只有派朱灵支援曹操、将吕布从兖州赶走那1次。
结果…朱灵反而因为自己仗打得漂亮,而被曹操这个袁氏集团的分公司经理扣下。
以是故,苟哥认为:绍叔与公孙老狗之战大获全胜的关键,必然不是其人在邺城的那些班底成员,而是另有高贤。
那么…这位起到关键作用的高贤,究竟是何人呢?
苟哥1边在心中苦苦思索,1边笑着对卞夫人道。
“阿妤,若我所料无误,此战之关键当在袁熙1方,然否?”
这简直是废话。
所以卞夫人噗嗤1笑。
“夫君休要敷衍,速速说来!”
苟哥福至心灵,脱口而出道:“阿妤,此君莫非是田豫田国让?”
卞夫人主动奉上香吻。
片刻后,佳人分开樱唇、含情脉脉道。
“夫君果然有识人之明,田国让、牵子经2人,正是袁熙兵不血刃、大胜公孙老贼之关键人物。”
见苟哥1脸震惊之色,卞夫人得意洋洋道。
“夫君有所不知,妾在正月之时,便已遣荥阳车马行之得力干将,赴幽州暗中观察牵子经、田国让、鲜于子弼昆仲等4人。
经车马行细作近距离观察,此4人皆有大才。其中文武双全之田国让,更是不逊于周公瑾之高士。”
赵旻更加愕然。
熟知历史的赵旻,当然清楚田豫有多么了得,但若说其人不逊于周瑜…
苟哥对此难以置信。
苟哥以为,在曹魏受到疯狂压制的田豫,应该是满宠那个级别的全能战士…
且慢!
如今身为西域大都护的满宠满伯宁,确实不逊于周瑜周公瑾。
好吧,苟哥释然了。
这时,卞夫人将肥如之战战前的公孙度毒计、袁熙的战前准备,大战开启前田豫、牵招、鲜于昆仲等人的1系列部署,以及双方的战斗经过。
其中,卞夫人重点解说了1番,在战斗打响后,田豫、牵招、鲜于昆仲率骑兵包抄辽东大军后路、趁虚而抢夺辽东大军海船之事。
苟哥对此拍案叫绝。
“田国让对战机之把握能力,决不在公瑾之下!”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苟哥1眼便看出,此战之关键何在。
海滨至沮授、审配2人之营寨不过78里地,所以,田豫等人应是在辽东大军走远之后,趁机赶到其船队之旁。
而辽东大军是轻装上阵,其行军速度必然不慢。
前有沮授、审配2人的6万大军结寨以待,无甲的辽东大军势必不可能与这6万具甲、且不缺箭矢的精锐硬碰硬。
简言之,78里地路程,无甲的辽东大军1来1回,所需时间决不会太久。
所以,田豫等人打了1个极为完美的时间差。
遑论若非田豫等人,袁熙恐怕已经中了公孙度的毒计,重蹈战国后期赵括长平之战的覆辙。
1言蔽之,田豫、牵招、鲜于昆仲等贤士,绝对值得苟哥赵旻招揽。
更何况这些人原本都是刘虞臣属,而不是袁绍的老班底。
在赵旻想来,无论袁绍对他们的态度,还是他们对袁绍的认可度,其中恐怕难免存在龃龉。
而身为冀州常山国豪族1员,赵旻非常清楚,地方豪族的诉求何在。
身为豪族、却占山为王、拒不受曹魏官职的右北平豪士田畴,便是其中典型例子。
田氏是河北大族(直至今日亦如此),渔阳田豫、右北平田畴,包括昔年刘备的上司田楷,都是幽州田氏各分支家族成员。
鲜于氏虽远不及田氏枝繁叶茂,但也同样是幽州大姓。
1念及此…
苟哥陡然心中1动。
其人对卞夫人道。
“阿妤,不如你我同去幽州蓟城,见1见袁熙如何?”
卞夫人被赵旻吓得花容失色。
“夫君,万万不可!袁氏麾下如今皆恨夫君而入骨,夫君切莫亲身犯险!”
思及前年高干胆敢在许都郊外设必杀之局,苟哥赵旻将自己“3顾茅庐”的念头果断压下。
此事危险程度太高,苟哥这个老6决不会冒险而为。
“也罢!此事暂且徐徐图之。”
卞夫人见爱郎如此听劝,登时开心不已。
佳人甜甜1笑道。
“夫君勿忧,妾已遣心腹赴幽州蓟城,与田国让等人密谈。结果如何,还请夫君恭候佳音。”
苟哥却摇了摇头。
“阿妤,幽州豪杰所求者,惟保境安民耳。今袁熙既可保境安民,又对幽州豪杰言听计从,幽州豪杰断无背袁熙而投我之理。
是故,你所遣之心腹,切不可操之过急,以免幽州豪杰反而因此心生厌烦。”
卞夫人颔首道:“夫君尽管放心,妾所遣之心腹亦出身于幽州豪族、皆夫君之河北同乡。”
苟哥赵旻微微1怔。
“阿妤,豪族亦愿为细作乎?”
这时代,士家(低阶军官)尚且毫无社会地位可言,遑论细作(好听点儿是特工,直白点儿就是特务)这种招人恨的职业?
卞夫人娇俏无比地白了自家爱郎1眼。
“夫君或许对车马行有所误解,车马行并非仅有细作,亦有中书典校事郎此等6百石之官职。”
卞夫人不提此所谓“中书典校事郎”还好,1提此官职,赵旻险些1头栽倒。
“阿妤,这…这…中书典校事郎?此官职乃何人所设?”
卞夫人1脸无辜…佳人这种可爱而又妩媚的表情,惹得其爱郎、苟哥赵旻忍不住重重吻了1口佳人樱唇。
卞夫人顺势紧紧偎依在爱郎怀中,饱含深情的美眸凝视着爱郎,轻声说出1番令其爱郎无比震惊的话来。
“